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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9-24 08:21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2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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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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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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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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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切实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农业生产科技支撑,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粮食安全问题,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紧紧把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做好稳定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价格等工作,以科技创新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十四五”时期,全市粮食面积每年稳定在327万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5.4亿斤以上。

二、力争粮食稳产丰产

    (一)稳定粮食面积。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立足实现粮食面积、产量目标。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全力以赴抓好稻谷、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稳定水稻面积,支持双季稻、再生稻生产,发展糯稻产业,创建优质专用稻示范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各级财政优先保障的重点,充分调动农民(大户)种粮和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坚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优先支持粮食生产,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扶持政策,提高资金补贴精准度和发放效率。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种粮农民(大户)投保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宣城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生产服务。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和减灾就是增产的思想,科学研判气象灾害发生趋势及影响,加强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监测预警。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强化异常气温、洪涝和干旱等灾害防范和灾后恢复生产。适时发布田管技术建议,开展粮食生产集成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展示示范,力争提高单产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分解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耕地规划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高建设质量。落实配套资金。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港口湾水库、青弋江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抓好粮食收储

    (六)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做好粮食收购宣传,积极发动种粮农民售粮。落实《宣城市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指导意见》,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开展粮食产量、有效仓容及简易储粮设施摸底调查,做好人员培训、器材设备购置修缮等工作,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加强粮食收购过程中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压级压价 ”“抬级抬价”“打白条”等坑农害农和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扎实做好粮食收购质量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强化对2万吨市级储备粮、400吨市级储备油和3.5万吨县级储备粮日常监管,按时组织实施市、县级储备粮轮换,保证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确保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根据全市人口数量和用粮需求,适时调整充实市县级储备粮油数量。市发改委〈市粮储局〉会同市农发行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等资金,构建粮食企业与市农发行银企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粮食供应

    (八)加快推动粮食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地粮油企业与中央、省属粮油骨干企业合作,建立粮食批发、贸易、收储、加工、转化基地。积极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集成一批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提升粮食市场竞争力、影响力。支持粮油企业积极争创“皖美粮油”公共品牌,推动粮油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在现有粮油应急加工企业26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39家,粮食应急配送中心9家的基础上,扩大应急供应企业规模,增强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粮食应急供应企业产业发展,持续增强供给能力和效率。认真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建立健全市场粮油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测粮油市场价格动态,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十)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引进或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我市水稻育种优势,推进水稻品种创新、种质资源保护等团队建设。优化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加强岗位统筹,允许高岗低用,探索定向评聘,缓解岗位晋级矛盾。贯彻落实科研成果转化、种质资源保护等人员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培育高品质稻谷。开展水稻南繁加代,推荐优质新品种参加省级试验,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强化水稻育种条件建设,增强育种基地防洪抗旱能力,促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升病虫害防治水平。促进水稻新品种应用,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所及大型种业公司合作,及时转化已育成品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畜禽品种培育和疫病防控。依托保种企业,强化与安农大等高等院所合作,开展皖南三黄鸡配套杂交组合筛选,培育徽鲜鸡配套系,力争通过国家新品种(配套系)认定。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健全市县级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开展种畜禽疫病净化,阻断垂直性动物疫病传播,提升种畜禽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地方种质资源安全保存,争取建设区域种质资源库和原生境保护点。强化新技术应用,探索开展作物、畜禽、水产类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及时繁殖与更新复壮。加大优质、抗病虫、抗逆等特异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新建雁鹅保种场,推动市内10家畜禽保种场(保护区)畜禽品种资源提纯扩群复壮。建立健全常规稻、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鼓励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挖掘地方品种资源优势,推动转化为产业优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和绿色环保、复式作业的新装备示范推广和购置使用,争取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