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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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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9-26 11:36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2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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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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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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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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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6日

 

 

 

 

 

 


宣城市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7号)要求,进一步对标沪苏浙,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区域通办”“跨省通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按时按质落实长三角“一网通办”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年度任务

1.确保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定场景应用落地。

2021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共推进101个场景应用实现“一网通办”,其中我省牵头25个、配合76个。市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联系,按期在长三角“一网通办”专栏或皖事通APP上线,加快满足企业和群众在异地就医、养老、上学、就业、人才流动、旅游出行等领域的高频办事需求。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档案馆、市税务局、市数据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落地。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的业务衔接,按照统一部署实现全国范围“跨省通办”,完成2021年74项事项“跨省通办”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进一步拓展通办范围和深度,推动更多事项“省内通办”。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最大程度便利群众。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数据资源局、市邮政局市残联、市公积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3.持续完善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端口)发布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直观展示窗口地理位置、受理事项、服务时间、咨询电话、办事须知、排队预约等,方便企业和群众信息查询,提供导航服务,便于就近办理。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9月。

4.持续拓宽加快实现“跨省通办”“自助办”事项。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自助通办”场景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接入标准在自助终端上线相关事项。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5.持续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

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加快实现交通、医保、养老、文旅等领域民生“一卡通”。依托社会保障卡,加快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跨区域办事及生活需求,促进长三角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化、均等化、便捷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二、进一步提升“皖事通办”水平

6.做精并推广一批高频服务事项。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联系,按时推出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等1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7.推深做实做精“一件事一次办”。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的业务衔接,按时推进我要用电一件事等10个跨部门多事项集成套餐服务经信、供电、人社、民政部门要配合对口省直部门,对“我要用电一件事”“人才就业一件事”“结婚登记一件事”进行梳理,确保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事项及环节,通过整合表单、精简材料、数据共享、应用电子证照,实现“一件事一次受理”;并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对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抓紧完成在我市试点的“一件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10月底前上线,12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供电公司、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8.加“皖事通”APP应用推广力度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的业务衔接,着力实现居民证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0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升学报名、学区查询、互联网医院等20项移动端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鼓励依托“皖事通”APP开发更多服务应用、设立服务专区,将轻量化服务接入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微信“皖事通”小程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文旅局、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9.上线并加大推广“皖企直达”服务。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持续优化“皖企通”涉企服务内容,加快推出“皖企直达”服务,实现政策动态管理、服务精确推送、诉求快速处理、政策兑现及时审批、数据辅助决策。向县市区推广“宣企快办”应用场景,开展政策梳理,汇聚全市惠企政策,接入一批兑付类应用,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兑付和免申即享,从“企业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企业”。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0.提升特殊群体办事体验。

坚持线上线下渠道互补、标准一致、线下兜底,破解特殊群体“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梳理涉老涉残服务,优化流程,探索为涉老涉残等特殊群体线上服务新路径,实现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网上便捷办理;优化线下大局兜底服务功能,完善特殊群体服务设施,设置接待专窗,配齐引导人员,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便利化服务,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少跑腿、不跑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11.持续推进“一源五端”建设。

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强化服务一源供给,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服务渠道,迭代升级移动端、电脑端、自助端、电视端、窗口端,实现服务就近可办、随时可办。鼓励各县市区加快在自助端推出一批群众需求迫切的查询、打印类服务,在电视端推出一批通俗易懂的办事引导视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三、强化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

1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制证及数据治理。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联系,梳理70类国家标准化证照中发放层级为市级的证照,并按标准全量制证,实时更新证照数据,提升电子证照质量,重点推进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残疾人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24类高频证照实时制证,实现实体证照、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动态更新。同时,要强化电子证照数据治理,落实电子证照纠错机制,对群众反馈的错误信息及时调整,确保数据准确;认真履行证照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电子证照授权机制,避免非授权跨地区访问电子证照,杜绝电子证照信息泄露。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

13.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市直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线上办事关联引用、线下办事免交实体证照;在特定监管执法领域,自然人、法人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可跨省(市)核验;在社会生活领域,推进身份证、残疾人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离婚证、排污许可证、律师执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跨区域生产生活场景中的认可应用。证照牵头单位要积极推行电子证照公示,依法公示的证照信息实现企业和群众可查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四、加快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对接

14.积极开展部门业务系统对接。

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统一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入口和出口,重点推进医保、不动产、公安户政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全面对接。年内基本实现市域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全对接”。按照省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省垂建系统对接工作。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5.着力提升审批效率。

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提高审批协同和数据协同能力,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加强部门协作,突破区域、部门、行业等界限,优化并联审批流程,探索内部审批“最多跑一次”,办事材料凡是由本部门出具或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的不提交、凡是可自行查验获取的不提交,加快办事场景融合,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只交一份材料,可办多家事”。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五、持续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

16.提升“安康码”服务能力。

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安康码”功能和服务,在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实现来(返)宣人员登记、药品购买登记、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通信行程等与“安康码”融合应用。持续推进“安康码”与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三卡合一”,实现各县市区试点医院“一码就医”促进“安康码”与居民服务“一卡通”融合创新,在政务服务大厅、博物馆、敬亭山风景区、市图书馆、小区、汽车站等场景应用。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安康码”与可信数字身份衔接,围绕便民服务,推进“安康码”在旅游、公共交通、住宿、教育等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交局、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17. 持续推进长三角健康码数据互认共享。

按省数据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安排,依托长三角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高健康码数据交换频率,推动数据实现实时共享。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健康码在跨区域应用场景中的认可效力执行到位,推动实现“一码通行”。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按照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的完成时限。

六、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

18.推进监管事项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及时认领省标准化目录清单。市、县两级监管实施机构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并完善检查实施清单,进一步细化规范检查内容,增强清单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的法制审核,厘清部门间、层级间监管事权关系,提升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9.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应用。

无监管业务信息化系统的部门统一使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应录尽录”的原则,推进监管数据全过程记录、全面汇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的风险预警线索,做好分析研判,针对性开展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并反馈处置结果。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0.大力推进移动监管应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监管业务APP,按照统一标准整合接入省移动监管平台,开展现场检查与结果记录,推行移动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七、强化组织保障

21.加强组织协调。市加快建设“数字宣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力度,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对我市牵头落实的事项,抓好贯彻落实,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22.突出督促指导。市加快建设“数字宣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市数据资源局要针对“一网通办”事项推进落实工作,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每月28日前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报送市数据资源局联系方式:3031913,邮箱:xczwfwzx@163.com市数据资源局汇总后报送省数据资源局。

23.加大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推广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举措和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吸引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21年长三角“一网通办”安徽省牵头场景应用责任清单

2.2021年长三角“一网通办”安徽省配合场景应用责任清单

3.2021年“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4.2021年安徽省10项高频服务事项清单

5.2021年安徽省10个“一件事一次办”清单

6.2021年安徽省50项高频政务服务“掌上办”

   事项清单

7.2021年安徽省20项高频社会服务“掌上办”

   事项清单

8.70类国家标准化证照清单

9.24类高频证照清单


附件1

2021年长三角“一网通办”安徽省牵头场景应用责任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通办类型

完成时间

1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市教体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

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3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代办的除外)

市公安局

长三角通办

12月

4

离婚证电子证照应用

市民政局

长三角通办

10月

5

公证处查询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6

公证人员查询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7

律师事务所查询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8

律师查询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9

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应用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10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补办

市人社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人社局

全国通办

9月

1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人社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13

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市人社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14

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

市生态环境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15

排污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

市生态环境局

长三角通办

12月

16

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应用

市自然资源规划

长三角通办

10月

17

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应用

市自然资源规划

长三角通办

10月

18

高速拥堵情况发布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5月

19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市市场监管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0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

市市场监管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1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市市场监管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2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证

市市场监管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3

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4

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

长三角通办

9月

25

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

市残联

长三角通办

12月

备注:1.通办类型包含全国通办和长三角通办两类,如该事项仅在长三角范围通办则通办类型为长三角通办;

         如该事项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则通办类型为全国通办。

   2.重点推进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结婚证、居住证、行驶证、出生医学证明、社会保障卡、离婚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残疾人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客、货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薄等电子证照在以上事项办理过程中实现实体证照免交。

         3. 对市级办理权限的事项做好咨询、引导服务
附件2

2021年长三角“一网通办”安徽省配合场景应用责任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通办类型

完成时间

1

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学分银行

市教体局

长三角通办

5

2

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

市科技局

长三角通办

9

3

新生儿入户

市公安局

长三角通办

12

4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5

开具户籍类证明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6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7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8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9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10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全国通办

5

11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自然资源

规划

全国通办

5

1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市自然资源

规划

全国通办

5

13

不动产抵押登记

市自然资源

规划

全国通办

5

14

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区域互认

市生态环境局

长三角通办

12

15

共享长三角地区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考位

市生态环境局

长三角通办

12

16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市公积金中心

全国通办

6

17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市公积金中心

全国通办

6

18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

长三角通办

6

19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市公积金中心

全国通办

6

20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

全国通办

5

21

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办理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5

22

取水许可标准互认

水利局

长三角通办

9

23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互认

市水利局

长三角通办

9

24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

市商务局

全国通办

5

25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市医保局

全国通办

5

2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市医保局

长三角通办

5

27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市医保局

全国通办

5

28

长三角异地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医保一码通”试点

市医保局

长三角通办

5

2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市医保局

全国通办

5

30

养老机构长护险费用结算

  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长三角通办

5

31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市医保局

全国通办

5

32

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跨区域销售备案

人防办

长三角通办

12

33

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查询

市档案馆

长三角通办

9

34

复员退伍军人档案查询

市档案馆

长三角通办

9

35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市税务局

长三角通办

5

36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市税务局

长三角通办

5

37

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亮证”

市公安局

长三角通办

5

38

律师跨省的职业资格变更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

39

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查询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

40

司法鉴定委托

市司法局

长三角通办

5

41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市司法局

全国通办

5

42

纳税状况公证

市司法局

全国通办

5

43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市人社局

全国通办

6

44

海员证核发、船员适任证书核发、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5

45

船员违法记分满分后培训考试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6

46

船舶文书签注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6

47

船舶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6

48

长三角海事监管信用信息一体化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49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

全国通办

9

50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

全国通办

9

51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

全国通办

9

5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

市市场监管局

全国通办

9

5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市市场监管局

全国通办

9

54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

市市场监管局

全国通办

9

55

残疾人证新办

市残联

全国通办

12

56

残疾人证换领

市残联

全国通办

12

57

残疾人证迁移

市残联

全国通办

12

58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市残联

全国通办

12

59

残疾人证注销

市残联

全国通办

12

60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市残联

全国通办

12

61

婚姻登记信息协查

市民政局

长三角通办

5

62

结婚登记

市民政局

长三角通办

12

63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市人社局

全国通办

5

64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市人社局

全国通办

5

65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市人社局

全国通办

5

66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

市人社局

长三角通办

12

67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普通货物)

核发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68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旅客运输、

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补发、换发、变更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6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旅客运输、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诚信考核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70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市交通局

全国通办

11

7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现场核验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72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现场核验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7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巡游)

现场核验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74

超限运输许可证(长三角区域内跨省)

现场核验

市交通局

长三角通办

11

75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医保局

全国通办

12

76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

市残联

长三角通办

12

  备注:市级办理权限的事项做好咨询、引导服务


附件3

2021年“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全国通办完成时间

1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市公安局

12月

2

开具户籍类证明

市公安局

12月

3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12月

4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12月

5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12月

6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12月

7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12月

8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

12月

9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市民政局

12月

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

12月

11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市司法局

12月

12

纳税状况公证

市司法局

12月

13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市人社局

12月

14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市人社局

12月

15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市人社局

12月

16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人社局

12月

17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市人社局

12月

18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市人社局

12月

19

工伤事故备案

市人社局

12月

20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市人社局

12月

21

社会保障卡申领

市人社局

12月

22

社会保障卡启用

市人社局

12月

23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市人社局

12月

24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市人社局

12月

25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市人社局

12月

2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市人社局

12月

27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28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29

不动产抵押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0

测绘作业证办理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1

新设探矿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2

探矿权保留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3

探矿权延续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4

探矿权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5

探矿权注销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6

新设采矿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7

采矿权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8

采矿权抵押备案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39

采矿权延续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40

采矿权注销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41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42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市自然资源规划

12月

43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44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45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46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47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48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市交通局

12月

49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市卫健委

12月

50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市卫健委

12月

51

医疗广告审查

市卫健委

12月

5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5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54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5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56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57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58

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

市林业局

12月

5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市医保局

12月

6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市医保局

12月

61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医保局

12月

62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市医保局

12月

63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市医保局

12月

64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市医保局

12月

65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

12月

66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

12月

67

申请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

12月

68

残疾人证新办

市残联

12月

69

残疾人证换领

市残联

12月

70

残疾人证迁移

市残联

12月

71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市残联

12月

72

残疾人证注销

市残联

12月

73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市残联

12月

74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市残联

12月

备注:市级办理权限的事项做好咨询、引导服务
附件4

2021年安徽省10项高频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事项层级

完成时间

1

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

市民政局

县级

10月

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办理

市人社局

省级/市级/县级

10月

3

失业保险待遇办理

市人社局

市级/县级/乡级

10月

4

预告登记首次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市级/县级

10月

5

预告登记转移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市级/县级

10月

6

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

市级/县级

10月

7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市交通局

市级

10月

8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场监管

市级/县级

10月

9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市场监管

市级

10月

10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

市医保局

市级/县级

10月


附件5

2021年安徽省10个“一件事一次办”清单

 

序号

一件事名称

牵头单位

试点地市

市直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我要用电一件事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各市同步推进

 市经信局、

市供电公司

12月

2

人才就业一件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市同步推进

市人社局

12月

3

退休养老一件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合肥、淮北

/

12月

4

工伤一件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滁州、宿州

/

12月

5

我要办理创业贷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蚌埠、淮南

/

12月

6

出生一件事

省卫生健康委

阜阳、亳州

/

12月

7

我要开网约车一件事

省交通运输厅

六安、马鞍山

/

12月

8

结婚登记一件事

省民政厅

芜湖、宣城

市民政局

12月

9

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省自然资源厅

铜陵、池州

/

12月

10

退役军人一件事

省退役军人厅

安庆、黄山

/

12月


附件6

2021年安徽省50项高频政务服务“掌上办”事项清单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

市发改委

12月

2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

市发改委

12月

3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核准延期申请

市发改委

12月

4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热电站(含自备电站)项目核准延期申请

市发改委

12月

5

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市教体局

12月

6

居住证办理

市公安局

12月

7

国内出生登记

市公安局

12月

8

户口迁移审批

市公安局

12月

9

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市公安局

12月

10

人才落户

市公安局

12月

11

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

市民政局

12月

12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预约

市民政局

12月

13

个人社保证明出具

市人社局

12月

1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市人社局

12月

15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续保

市人社局

12月

16

《就业创业证》申领

市人社局

12月

1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市人社局

12月

18

社会保障卡注销

市人社局

12月

19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市人社局

12月

20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市人社局

12月

21

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

市人社局

12月

22

社会保障卡基本信息

市人社局

12月

23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市人社局

12月

24

社会保障卡启用

市人社局

12月

25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市人社局

12月

26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办理

市人社局

12月

27

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发放)

市人社局

12月

2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市人社局

12月

29

预告登记首次登记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12月

30

预告登记转移登记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12月

31

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12月

32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12月

33

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查询

市住建局

12月

34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市住建局

12月

35

住房公积金汇缴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36

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37

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

12月

38

市场主体名称库查询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39

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

市市场监管局

12月

40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市交通局

12月

41

农机购置补贴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

12月

42

预防接种证办理

市卫健委

12月

4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健委

12月

4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认证

市医保局

12月

45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

市医保局

12月

46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市税务局

12月

47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市税务局

12月

48

发票申领

市税务局

12月

49

证明信息查询

市税务局

12月

50

发票查询

市税务局

12月


附件7

2021年安徽省20项高频社会服务“掌上办”事项清单

 

序号

高频社会服务应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升学报名

市教体局

9月

2

学区查询

市教体局

12月

3

中高考成绩查询

市教体局

7月

4

中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体局

7月

5

身份证预约办理

市公安局

12月

6

财政电子票据查验

市财政局

12月

7

公益性岗位查询

市人社局

12月

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与发放信息查询

市人社局

12月

9

省直机关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查询

市人社局

12月

10

文化场馆预约

市文旅局

12月

11

互联网医院

市卫健委

12月

12

HPV疫苗预约

市卫健委

12月

13

新生儿疫苗类服务

市卫健委

6月

14

新冠疫苗线上预约

市卫健委

6月

15

预约挂号

市卫健委

12月

16

健康证预约

市卫健委

12月

17

献血服务

市卫健委

12月

18

体育场馆预约

市教体局

12月

19

少年宫线上报名

团市委

12月

20

志愿者服务

团市委

12月


附件8

70类国家标准化证照清单

 

序号

证照名称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学位证书

市教体局

11月

2

学历证书

市教体局

11月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市教体局

11月

4

教师资格证书

市教体局

11月

5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市教体局

11月

6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市科技局

11月

7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市科技局

11月

8

无线电台执照

市经信局

11月

9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市经信局

11月

10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市经信局

11月

11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

市经信局

11月

12

结婚证

市民政局

11月

13

离婚证

市民政局

11月

1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市民政局

11月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市民政局

11月

16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市民政局

11月

17

律师执业证

司法局

11月

18

律师工作证

司法

11月

19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

11月

20

注册会计师证书

财政

11月

21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财政

11月

2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财政

11月

23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财政

11月

24

社会保障卡

市人社局

11月

25

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规划

11月

26

不动产登记证明

市自然资源规划

11月

27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市自然资源规划

11月

28

采矿许可证

市自然资源规划

11月

29

排污许可证

市生态环境局

11月

30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住建局

11月

31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住建局

11月

3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市住建局

11月

33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市住建局

11月

34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市住建局

11月

35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市住建局

11月

3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局

11月

37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市交通局

11月

38

船舶营业运输证

市交通局

11月

39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市农业农村局

11月

40

渔业捕捞许可证

市农业农村局

11月

41

取水许可证

市水利局

11月

4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

等级证书

市水利局

11月

43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

等级证书

市水利局

11月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市商务局

11月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市商务局

11月

46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市文旅局

11月

47

出生医学证明

市卫健委

11月

48

老年人证

市卫健委

11月

49

特种作业操作证

市应急局

11月

50

营业执照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51

食品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52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市教体局

11月

53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林业局

11月

54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

市林业局

11月

55

医保电子凭证

市医保局

11月

56

电力业务许可证

市发改委

11月

57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市发改委

11月

58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59

药品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60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61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市经信局

11月

6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市经信局

11月

63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市经信局

11月

64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烟草专卖局

11月

65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市烟草专卖局

11月

66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市烟草专卖局

11月

67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市烟草专卖局

11月

68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市银保监局

11月

69

金融许可证

市银保监局

11月

70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市银保监局

11月

备注:70类电子证照标准,由国家部委、省厅制证的,业务部门负责了解制证进度,并推进电子证照在我市应用。

 

 

 

 

 

 

 

 


附件9

24类高频证照清单

 

序号

证照类型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居民身份证

市公安局

11月

2

居民户口簿

市公安局

11月

3

机动车驾驶证

市公安局

11月

4

机动车行驶证

市公安局

11月

5

居住证

市公安局

11月

6

结婚证

市民政局

11月

7

离婚证

市民政局

11月

8

律师执业证

市司法局

11月

9

社会保障卡

市人社局

11月

1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市人社局

11月

11

不动产权证

市自然资源规划

11月

12

不动产登记证明

市自然资源规划

11月

13

排污许可证

市生态环境局

11月

14

道路运输证

市交通局

11月

15

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局

11月

16

船舶营业运输证

市交通局

11月

17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局

11月

18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局

11月

19

出生医学证明

市卫健委

11月

20

无偿献血证

市卫健委

11月

21

营业执照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22

食品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23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

11月

24

残疾人证

市残联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