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1年第11期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10-00069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10-14 16:23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

    5395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宣政办秘〔2021〕63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3日

 

 

 

 

 

宣城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意见》(皖政办秘〔2021〕74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以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坚持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明显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基本建成。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深入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1. 持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贡献度。支持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申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泾县高效节能电机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积极争创重大产业基地。推进宣城经开区新能源新材料、广德PCBA、郎溪智能物流装备新兴产业工程建设,推进宣州生物医药、宣州新型催化剂等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大力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 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行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工作,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保障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1. 贯彻落实省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专项方案,加大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节能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 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编制新能源产业中长期规划,出台《宣城市光伏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筑牢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大幅提升新能源应用比例,全面推进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鼓励引导各耗能企业厂房、办公楼进行屋顶(面)、墙面等光伏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 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推进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绿色管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打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新体系。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20家左右,新增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实现新突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

积极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支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加快打造一批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的示范项目。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进我市8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加快建设,打造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平台。提升教育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休闲旅游服务能力和质量,增加社会服务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一)严格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严把用煤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用煤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办法,确保完成省定减煤任务。全面梳理排查20186月以来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情况,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用煤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1年底,除高效煤粉锅炉外,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重点耗煤企业节能减煤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一企一策耗煤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稳步推进宣州区联合市开发区、广德市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抽水蓄能资源调查和勘查,积极推动宁国抽水蓄能电站一期、二期和绩溪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前期工作,争取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协调解决广德抽水蓄能电站制约因素,争取在《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由储备项目纳入重点实施项目。加快皖能九连山风电场、沈村长风风电场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宣州区养贤光伏电站二期、狸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项目,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能源清洁化发展水平

促进能源利用向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积极推广硫化机节能、热泵烘干、冶金电炉、全电厨房等新技术,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领域清洁能源替代,扩大工业燃料、清洁取暖等领域天然气替代,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建筑项目利用太阳能光伏,组织企业参与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相关标准的编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协同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打造高效率的货运物流服务体系

(一)优化运输组织模式

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宣州港、定埠港铁路专用线前期论证工作。改扩建广德、宁国港口铁路货场,建成投运巷口桥铁路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协同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环保运输装备提质升级

加强公路运输装备绿色化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供电设施。推进水运装备淘汰升级,有序推进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及船舶受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电公司,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鼓励发展江海联运、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实现物流全程可监测、可追溯。以争创第二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契机,加快培育多式联运市场。鼓励发展绿色仓储,支持利用城市现有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一)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能力

支持宣城先进光伏技术研究院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先进光伏技术、新能源汽车电机等绿色技术领域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创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宣城先进光伏研究院及龙头企业加强国内外研发合作,开展光伏等产业前沿、共性技术联合开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推进宛陵科创城建设,发挥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作用,承接转化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技术交易活动,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异质结电池、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先进材料、节能电机和能源装备等绿色技术成果转化。落实节能环保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推进宣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探索开展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新模式。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和项目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和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借鉴学习湖州绿色金融体系改革经验,引导信贷资金向环保达标、节能减排和附加值高的绿色企业集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减排挂钩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提升企业家绿色融资意识认知,支持企业运用好绿色债券、绿色ABS等金融工具。加强长三角区域绿色技术创新合作,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严格落实能源双控制度

1. 落实市场化能源要素配置机制,倒逼绿色转型。强化能耗强度目标约束,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 严格落实用能权有偿使用、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市级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机制,继续探索林业碳汇价值转化形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强重点领域、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督促已建成用能单位按时上传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1. 根据省确定两高项目范围,落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落实绿色价格机制,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按照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重点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信贷规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 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坚决查处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两高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产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将存量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常态化监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协同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银行、宣城银保监分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 深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按照一园一策制定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2025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 积极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积极实施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不断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创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力度

(一)加快重点行业环保提标改造

根据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面落实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电厂实施超净排放改造,其他行业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指南B级以上绩效开展提标改造。加快推进钢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工程、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企业重点环节超低排放改造。严格落实玻璃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建材类企业提标改造。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铸造、砖瓦、胶合板等行业企业,开展整合升级改造示范。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推进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化工园区及化工行业环境治理情况问题整治,进一步抓好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确保化工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利用处置规范化、安全化。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行动,推选出一批示范项目、示范园区,实现VOCs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分行业推动企业结合一企一策开展精准治理,持续削减VOCs排放量,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有效遏制臭氧(O3)污染。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行常态化巡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线索收集渠道,早发现、早处置,实现动态清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散乱污企业清零成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落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全域开展,重点推进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和环境监督员责任,宣州区、广德市、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作为试点示范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八、保障措施

1. 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要工作进展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2. 健全保障机制。各地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建立完善政策保障、指标管理、统计监测、风险管控等机制。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各行业各领域减污降碳空间。

3. 强化督促检查。加大两高项目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落实情况纳入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坚决查处、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严查失职之责。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跟进国家、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动态,国家、省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后,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