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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2号《审议意见书》,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1年6月10日
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然资源基础管理工作
1. 全面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要求开展。
2.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测,完善监测预警制度,为有效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要求开展。
3. 加强自然资源的集约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和保护。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益控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 建立健全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加大防治力度。不断完善污染防治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企业废气、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水质监管,保证全市国省市控断面水质达标,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对名录内地块及污染地块进行常态化检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强化自然资源规划引领和管控
1. 紧扣“一体化”“高质量”,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保等因素,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底线约束。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按期完成编制工作。
2. 加快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省级层面推进一市三省共同编制“一地六县”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争取将“一地六县”合作区纳入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国土空间专题研究,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统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充分考虑“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发展需求,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一地六县”合作区办公室、宣州区人民政府、广德市人民政府、郎溪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积极发挥资源优势,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开展低效闲置土地的调查清理和合理处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扎实做好2021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切实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1年底完成2021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任务)
4. 坚持“工业强市”,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和要素保障,更好的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不断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全面推行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鼓励兴建标准化厂房和代建厂房,推广“共享厂房”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1年底完成标准地区域评估工作)。
(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1. 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根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推进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强化矿产资源整合,有效管理自然资源资产。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推动“四有”(有机构和人员、有总体规划、有勘界立标、有矢量图)基础性工作的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显著提高,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完善水资源配套制度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深化推进流域水量分配,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配套制度落实。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推动“四有”(有机构和人员、有总体规划、有勘界立标、有矢量图)基础性工作的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显著提高,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秘书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责任单位要深化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
(二)分类实施,扎实推进。对具备落实条件的,各责任单位要立即落实;对因客观因素暂缓办理的,应当说明原因,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后于7月7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溯本求源,综合分析,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审议成果,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之前将本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 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
2. 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任务
分工表
3. 主要问题清单。
附件1
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雷江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汪晓龙 市发改委(粮储局)副主任(副局长)
杨 勇 市经信局副局长
杨庆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发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杨自明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吴克和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洪 岩 市林业局副局长
孙朝晖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檬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王 勇 郎溪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家清 广德市政府副市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发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起草落实情况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人大审议意见 |
涉及部门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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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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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 |
1.全面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要求开展 |
2.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测,完善监测预警制度,为有效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要求开展 |
|
3.加强自然资源的集约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和保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4.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加大防治力度。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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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 |
1.紧扣“一体化”“高质量”,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保等因素,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按期完成编制工作 |
2.加快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一地六县”合作区办公室、宣州区人民政府、广德市人民政府、郎溪县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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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发挥资源优势,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开展低效闲置土地的调查清理和合理处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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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工业强市”,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和要素保障,更好的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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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 |
1.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根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推进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强化矿产资源整合,有效管理自然资源资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完善水资源配套制度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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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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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附件3
主要问题清单
1.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均由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尚未实现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汇总整合。因不同管理部门管理基础、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统计数据尚存在交叉重叠或漏报漏统问题。
2. 管理体制有待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单位,职责边界不清,部门单位之间衔接不畅、监管合力尚未形成。
3. 不同性质用地冲突,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边缘地带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相关重叠、导致有些项目难以有效推进。
4. 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滥伐林木、违法取水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