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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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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1-12 15:37
  • 发布文号

    宣政办〔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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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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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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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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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

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29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的实施方案

 

    城市更新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宣城市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抓手,对破解城市发展瓶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人民宜业宜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城市更新遵循规划引领、设计引导,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保护优先、历史传承,集约节约、优质高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加快建设具有皖南文化、山水特色、宣城内涵的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到2025年,全市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综合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风貌特色更加突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二、城市更新实施路径

    (一)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围绕“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5个维度,探索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工作制度。通过第三方体检评估分析,及时反映城市发展成效,找出弱项短板,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对容易产生的“城市病”提出预防措施,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

    (二)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单元规划层面,明确城市更新公共要素底线及发展框架等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明确更新建设的开发指标和公共要素具体建设运营管理要求,强调实施导向。全面推动社区更新,编制城市更新完整社区规划。

    (三)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根据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科学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应当按照街区街坊尺度,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划定相对成片的区域。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

    三、城市更新具体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建设宜居城市

    1. 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路况较差的城市主次干道“白改黑”和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市人民政府驻地应能在30分钟内到达对外客运交通枢纽,城区内主要综合客运枢纽间交通连接转换时间不超过1小时。(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到2025年,同步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项目应一次性安装到位,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围绕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目标,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重点补齐城市教育、医疗、托育、养老及无障碍等多类型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扩大“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积极拓展城市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整治等工作。(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完善功能为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电讯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安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片区化改造,鼓励“一次改到位”。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把改造范围和标准,合理编制“十四五”棚改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做到改造对象精准识别、改造方式精准确定、工程建设精准管理,力争“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全市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绿色城市

    6. 实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有序控制县城建筑密度和强度,合理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适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推进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合理确定县城居住区规模,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系统修复河湖水系、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保留和恢复自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快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加快城市水环境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构建滨水特色环境。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和公用设施等合理布置绿地。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推进向社区延伸。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完成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建成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韧性城市

    9. 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保障,落实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责任,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到 2025 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完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 米。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加强城镇供气、供水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加快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覆盖区域“瓶改管”。加强城市抗震、消防以及应急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大力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保留和恢复自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快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实施城市老旧危房改造提升工程。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和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等城市房屋设施,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智慧城市

    12. 实施新城建提升工程。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安徽建造”。到2025年,系统化智慧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高。(市城管执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到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以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到2025年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市城管执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人文城市

    14. 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强化对自然、人文及传统记忆地区等保护状况调查,分类划定城市特色风貌重点片区,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强化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风貌整治。加强城市特色要素识别与挖掘,侧重传统建筑文化挖掘传承,延续传统街巷肌理,提升城市的地域特征。突出山、水、城有机融合,强化城镇历史格局、徽派古建筑等特色要素保护。突出自然山水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深化历史建筑全域普查认定,加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加快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依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有序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及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持续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具体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建立市级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制定出台全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等配套文件,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牵头完善城市道路路网体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建筑节能改造、光伏建筑一体化、黑臭水体治理、泵站管网建设、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危房改造提升、装配式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城市更新进行规划布点,控制城市开发建设强度和密度,合理限制民用建筑高度,保障城市更新用地。优化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使用审批事项和环节,对于关键材料齐全的,可容缺受理,在受理后补齐相关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和流程。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城市公园绿地、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污水处理效能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市供水供气、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城市更新项目立项,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服务,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修复。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客运交通枢纽连接转换。

市水利局:负责牵头城市生态蓄水枢纽工程和河湖滞洪调蓄设施建设。

    市经信局:负责牵头建设电讯等地下管线基础设施,加强智慧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市教体局:负责牵头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

    市卫健委:负责牵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市文旅局:负责牵头文化旅游基础建设和徽派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申请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制定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奖补政策。

    市金融监管局:负责牵头引导银行加强对城市更新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市应急局:负责推动城市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协调城市应急防灾体系建设。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新城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场景赋能工作,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支持。

    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城市消防救援体系建设。

    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按照属地职责落实辖区内城市更新项目的征迁协调和具体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城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宣州区政府和市直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城市更新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对于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创新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汇聚资本力量,强化“双招双引”,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和实施机制。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实施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效;注重城市更新意愿征询和实施方案公示结果运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更新社会氛围。

 

    附件:宣城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宣城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长:  普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江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捌玲    市住建局局长

      员:范潇潇    宣州区政府副区长候选人

            沈显勇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王雪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晔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汪晓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自明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师开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汪忠华    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

            陈艾红    市经信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堂宣    市教体局副局长     

            琚学农    市卫健委副主任

            胡宇飞    市文旅局总工程师

              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海波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德    市应急局副局长

              敬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孙朝晖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史道胜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詹发华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沈显勇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