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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3-04 15:11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22〕7 号
  • 关键词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措施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发布
  •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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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措施的通知
  •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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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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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的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2月21日

 

 

 

 

 

 

 

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的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促进以农村劳动力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化保障企业用工“八大行动”,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回宣就地就业,缓解我市企业用工困难,结合今年“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专项活动,集中推进劳动力就地就业工作。

一、开展返乡留工活动

“春风行动”期间(2022年1月-3月),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情系家乡留宣城”为主题的返乡留工活动。组织返乡人员参加“家乡重点企业行”、“共话家乡座谈会”、“返乡供需见面会”等活动,让更多本地劳动力留在宣城就业。

二、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

“春风行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密集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双百”招聘活动。其中,开展网络招聘会、直播招聘会、短视频招聘等线上招聘活动100场;开展现场招聘会、赴外招聘会等线下招聘会100场。通过向返乡人员不间断地提供就业岗位,促进返乡人员就地就业。

三、对就地就业实施相关补贴

(一)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在我市企业新就业的返乡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对企业吸纳新就业返乡务工人员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所需资金从受益财政列支。

(二)住房公积金奖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企业职工人数50%以上的非公有制“四上企业”,按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给予住房公积金奖励补贴。由受益财政按50元/人/月给予缴存企业补贴。

(三)市场化招工奖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成功引进到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依法办理社保(或开展用工备案、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返乡务工人员,由受益财政按照1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

(四)企业自主招工奖补。鼓励企业通过员工“以老带新”等方式自主招聘返乡务工人员,对企业首次自主招收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并依法办理社保(或开展用工备案、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由受益财政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补贴。

上述补贴政策第一条、第二条执行期1年,即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补贴政策中返乡务工人员指从外地返回我市务工的宣城籍人员。

本措施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抄送:省人社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