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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3-02 11:49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22〕9号
  • 关键词

    其他文件
  • 信息来源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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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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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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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住户类调查抽选出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国家、省、市、县各层级数据需求的样本,为后期住户类调查打好基础。按照全省工作安排,202211月份前完成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工作内容

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涉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等住户类调查项目;范围是承担上述调查的所有县、市、区;轮换对象是所有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既包括分省住户调查样本,也包括分市、县(市、区)住户调查扩充样本。

三、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牵头负责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县级调查队和各县市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抽样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被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配合做好样本框核实、摸底调查、选户开户以及辅助调查员选配等工作。

四、经费保障

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采取分级负担原则,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于样本量和各环节工作量,参照当地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统筹安排好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开户和访户调查宣传品、宣传动员、业务培训以及调查设备购置等支出项目的工作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人员调配,可通过配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充实调查力量,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大样本轮换工作中,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是服务我市2023-2027年民生保障领域各项统计监测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对准确掌握我市居民收支状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强化质量控制。各级统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以及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的相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要精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现场教学和实地督导,确保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坚决防范和制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各环节工作科学规范。

(三)加强协调配合。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开展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调查任务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确保大样本轮换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扩大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为轮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样本轮换工作。各地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严格按照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开展现场抽样调查时应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密切关注本辖区疫情动态,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统计调查机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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