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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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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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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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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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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宣城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宣城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税费征管

和服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

 

为加强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优势,推动我市进一步构建“党领导、政府负责、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征管和服务新格局,根据《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以下简称《保障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凝聚社会共治力量,强化征管协同,加强税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奋力“追赶江浙、争先江淮”,为加快打造“七个强市”、扎实做好“九篇文章”,高水平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和税收法定原则,建立健全法治、公平、高效、有序的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机制,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税费服务、推进数据共享、密切征管协同、强化监督考核,联动构建更高层级、更广范围、更加高效的制度化市域协同共治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税费征缴服务水平。统筹税费征缴服务,完善税费征缴一体化服务机制,推进税费业务跨区域通办加大税费政策宣传力度,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能够通过涉税涉费数据共享获取数据信息的,不得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另行提供。积极为上市企业、股改企业和有国际业务的企业提供团队税收服务和政策支持。支持涉税中介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为纳税人提供自身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服务。建立纳税缴费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有获得感的纳税缴费便利,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相关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全面深化税收金融合作。加强银税互动服务,拓宽金融税收产品应用,支持金融机构依据纳税缴费信息,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机制,提高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

强化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建立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一大数据交换通道,依托大数据平台,按照省级统一目录及时提供涉税涉费数据,依法保障税务机关获取涉税涉费必要信息。对目录范围外或有临时性、偶发性的涉税涉费数据,协商确定数据交换方式。

)联动做好地方税管理。加强契税等税种管理,及时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动产登记等有关信息。开展特定税种复核,按时出具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的复核意见。

)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发现税费优惠对象不符合税费优惠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优惠资格,并及时告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停止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并依法追缴相关税费款、滞纳金。

)依法依规协助税费监管。根据需要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费征管、风险应对和税务稽查,对需要提供价格认定协助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提出协助,价格认定机构应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供价格认定结论。对需要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缴费人用电、用水、用气量等情况的,有关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协助。对需要提供纳税人或涉税案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居住登记、境内外人员出入境记录等信息的,公安机关协助依法提供。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办理中涉及需要查询婚姻状况的,民政部门应实时提供婚姻信息。对税务机关发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异常信息提请核查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积极协助税费执行工作。依法协助税务机关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金融账户、存款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协助税务机关阻止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加强税费征收和民事执行司法协作,深化税务机关与法院在不动产定向询价、征收不动产处置税费、受偿被执行人历史欠缴税费以及税费划扣等方面的协作;在推进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处置时,法院或管理人应当按时书面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债权,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清查破产企业欠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会同人社、医疗保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确定申请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

 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协共治。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必要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获取;建立部门间常态化征缴协作机制,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资源配置,协同高效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实现业务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十一)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联合执法、共同办案机制,加强执法合作,推进信息互通、证据共用、执法联动。健全公安派驻税务机关联络机制,依法查处逃税、骗税、抗税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税收领域的涉嫌犯罪行为。

十二加强税源信息交互税务机关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税费收入征收数据,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提供依据。财政部门应当向同级税务机关提供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支持税务机关做好税费征收工作。财政、税务、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共同做好财税收入测算、分析、趋势研判等工作。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国动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市残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宣城海关、市人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城分局、国家电网宣城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全面推动《保障办法》落实落地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其中,市税务局负责执行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二)加强学习宣传。税务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准确解读税费征管和服务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保障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在落实《保障办法》中的创新做法及成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我市税费共治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支撑保障。建立专题会议机制,市政府定期召开落实情况专题会议,重点听取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确定具体的改进举措。遇有紧急事项可以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税费争议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税费征管和服务争议纠纷。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保障办法》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保障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所需经费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项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措施。

(四)加强监督考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对在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对落实《保障办法》措施不力的,不提供涉税涉费数据或者不履行税费协助义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造成税费款流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附件:宣城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