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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5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和各部门职责将有关任务分解,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标准底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计汇总宣城市相关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关键核心国家标准底数,建立宣城市制修订国家标准跟踪管理台帐,明确完成时限,建立任务清单,确保底数真实准确。
二、加强跟踪督导。对照《制修订关键核心标准项目清单》所列项目,强化督促落实,要密切跟踪宣城市相关企业参与制修订关键核心标准项目进度,指导相关起草单位按要求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督导我市推进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部门联动。鼓励有关部门出台标准实施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应用,加快推动标准更新升级,塑造产业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1.宣城市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表(略)
2.宣城市制修订关键核心标准项目清单(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