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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10-11 14:52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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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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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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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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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地开展好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市政府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为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主办人员,深入调研和论证,认真开展起草工作,按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稿,市政府常务会议不予审议。

二、各单位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减损其权利。文件草案涉及其他部门的,须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未经征求意见的不得上报审核。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后,起草部门应当撰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起草依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制度和措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情况等。报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时需提交草案文本、起草说明、所征求的意见、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意见、条文依据对照表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等书面文稿,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附件: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4日



附件

 

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制定类

序号

起草单位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送审时间

1

市农业

农村局

关于大力发展强村公司的指导意见

2024年5月

(已送审)

2

民政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20247

(已送审)

3

气象局

宣城市灾害天气应对工作规则

20248

4

商务

宣城市外贸和口岸促进政策

20249

5

市投促局

宣城市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办法

202412


二、修改类

序号

起草单位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送审时间

1

市自规局市住建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8月

2

市自规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8月

3

市税务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城市中心城区和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4年8月

4

市卫健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血液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9月

5

市财政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城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地一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9月

6

市市场监管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11月

7

市交运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2024年12月

三、评估类

序号

责任单位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1

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