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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0003244967K/202007-00036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0-07-07 08:53
  • 发布文号

    宣文明办〔2020〕 39号
  • 关键词

    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
  • 信息来源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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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市区2020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市区2020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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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区2020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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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高、中考在即。为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学习和休息环境,充分展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效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宣城市区范围内高、中考期间(包括备考期间)环境噪声实施临时性严格管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控时间

1.高考考试时间:7月7日至7月8日(期间2天)。其中: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为7月8日下午2:45-3:30。

2.中考考试时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期间2天半)。其中: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8:00-9:00。

3.7月1日至7月15日(除高、中考时间):午间12点至14点,晚间20点至次日6点。

二、严控范围

1.夜间施工控制范围:宣城市城市建成区范围。

2.2020年高考考点(宣城中学、宣城二中、宣城三中、宣城十二中)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高考考生住宿宾馆(宣城宾馆)及其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

3.2020年中考考点(宣城中学、宣城二中、宣城三中、宣城六中、宣城十二中)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中考考生住宿宾馆(宣城宾馆、皇宫大酒店、南天宾馆、亚太大酒店、格林豪泰<宣城宾馆对面>、敬亭湖宾馆、兰欧宾馆<昭亭路维也纳酒店旁>)及其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

三、严控措施

1.严控时间内,禁止一切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险抢修除外)。生态环境部门停止审批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申请。

2.高、中考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建筑施工、装潢装修作业(包括物料运输、装卸等),行经的渣土车、公交车等大型车辆禁止鸣笛。

3.高、中考考试期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在各考点派驻执法人员现场监管,重点管控考点大门环境、交通秩序、环境噪音等内容。执法人员派驻现场前要经统一培训,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准备。

4.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不定期组织巡逻和夜查,对违反本规定,在严控时段内擅自从事夜间施工作业以及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在考试当天违规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一经查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上限处罚。

5.市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及时处置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

6.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物业公司要会同辖区广场、公园、游园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单位,加强对高、中考期间群众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及时制止诸如广场舞、小区棋牌室、家庭装潢装修等产生噪声可能会影响周边考生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对严控时间内有红白喜事、居家装潢的住户,要上门宣传告之,制止和劝导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可能产生噪音的行为。

7.公布噪声及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管执法局:12319、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举报电话的值守,第一时间受理群众关于噪声的举报投诉并迅速处置到位。各部门应建立复查制度,对举报投诉群众进行事后回访,对处置工作不满意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绩效处理。

8.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要求公交车、出租车路经考点附近时,严格遵守“禁鸣”规定。同时加强对爱心车队免费送考活动的服务管理,对参加送考的车辆,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维护,确保安全、及时地将考生送往各考点。

9. 7月5日—7月8日、7月13—7月16日时间段,宣城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每天向手机用户至少推送一次噪声管理宣传温馨提示,《宣城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温馨提示,市电视台通过滚动字幕、市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连续刊播温馨提示。提示内容:“为给考生一个安静的考试、学习和休息环境,请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从事建筑施工、装修装潢、广场舞等可能产生噪声的活动。噪声举报电话:110、12319、12369。感谢您的支持!宣城市文明办宣”。


10.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委网信办等单位要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宣传,及时报道噪声管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不遵守规定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本单位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派驻执法人员和包保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和派驻执法人员名单7月1日前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文明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晓坤,电话:2518647,手机号:13856314036,邮箱:405856678@qq.com;市文明办联系人:许俊,电话:3022776,邮箱:xcwmb2004@163.com)。


宣 城 市 公 安 局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