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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75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着力建设“山水诗乡、多彩宣城,养生福地、健康宣城,宜居宜业、幸福宣城”,推动宣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优势,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为宣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利于人们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病媒生物密度和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三线四边”治理、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美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和统一管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消除旱厕。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改造,优化布局,完备硬件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积极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启动实施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秸秆禁烧机制,积极推进秸秆还田,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集中力量整治乱倒乱排、乱搭乱建现象,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快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森林资源培育步伐,充分发挥大自然的水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推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在没有自来水的农村地区普及集中式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90%以上。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设施。到2020年,市本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使农村改厕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点)、经营性农家乐、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统筹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改厕筹资模式,形成多方投入格局。到2016年,县城全面消除旱厕,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95%以上,有效预防控制肠道疾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和传染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对蚊、蝇、鼠、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的监测,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器械,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全面落实传染病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控工作。加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学校、医疗机构、窗口单位及“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切实防控传染病流行。加强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的疾病监控,加大监测频度,扩大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并处置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根据传染病发生规律,积极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降低发病率。
(五)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意识、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传递健康信息,扩大健康文化影响力。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澄清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严厉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大力建设健康步道、健康路径,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措施扶持力度,开齐上好体育课,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等优势,组织开展富有创意、趣味性强的群众体育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七)积极倡导控烟活动。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探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劝导父母限烟禁烟。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八)强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把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作为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有力抓手,加强城镇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城乡卫生创建成果,广泛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动,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达到国家或省卫生城镇申报条件的,要积极申报国家或省卫生城镇。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健康城镇和健康社区、学校、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市50%的县城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10%的乡镇创建成为省级卫生乡镇,5%的乡镇(县城)创建成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2个。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独有的作用、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须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主动参与、积极支持爱国卫生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把卫生创建与文明创建、与单位日常管理同部署、同检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爱国卫生工作必要经费纳入预算。加强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县级要有专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爱国卫生的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创新方式方法。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发挥群众对环境卫生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通过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规范居民行为。探索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病友互助小组、健身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为广大群众搭建平台、提供便利。持续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1个主题,推动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四)强化责任落实。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按职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各级爱卫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检查评估,分阶段、分步骤落实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