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地开展好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为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主办人员,深入调研和论证,认真开展起草工作,按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稿,市政府常务会议不予审议。
二、各单位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减损其权利。文件草案涉及其他部门的,须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未经征求意见的不得上报审核。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后,起草部门应当撰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起草依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制度和措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情况等。报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时需提交草案文本、起草说明、所征求的意见、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意见、条文依据对照表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等书面文稿,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附件: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制定类
序号
起草单位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送审时间
1
市经信局
宣城市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5月
2
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023年11月
3
宣城市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
4
市人社局
宣城市优秀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办法
5
市民政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2023年6月
6
市林业局
关于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3年7月
7
市国动办
关于推进宣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修改类
市公管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全国目录出台后3个月内
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宣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办法
2023年12月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管理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投促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8
市市场监管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已送审
10
市城管
执法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宣城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11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12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13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评估类
责任单位
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市委编办(牵头部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宣城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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