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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市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文号: 宣政秘〔2024〕12号
生成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标    题: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有 效 性: 有效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宣政秘〔202412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条之规定,现将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通告如下:

宣城市区水阳江、沪渝高速、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示意图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4416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16 15:26 信息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