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部署要求,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从源头管控、设备更新、科技赋能、工程治理等方面,推动实施一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宣城篇章提供有力安全保障。到2027年底前,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严格安全源头管控
(一)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制定并落实建设项目“禁限控”目录,严格高风险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严防产业转移带来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铁、铜、铅、锌、钨、钼、金、方解石、石灰石、萤石、建筑石料、水泥石灰岩等重点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严禁新建或新产生“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原则上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引进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禁止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严格限制4级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设光气生产企业。严控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增量,新建管道原则上应避开人员密集区、环境敏感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严格规范闪点低于60℃的醇基燃料在民用领域使用,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严格项目审查许可。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治炼、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应开展市级现场核查。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和硝化、重氮化、过氧化、氟化、氯化、光气化等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执行省级许可审批制度。开展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清理淘汰一批不达标企业。严格经营性自建房新建、改建、扩建,督促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做好与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和监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安全标准制度保障。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在事故查处时,及时将事故背后的安全标准问题反馈其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在标准上堵塞漏洞并提高强制性,着力以标准提升促进产品和工程质量提升。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风险隐患识别评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做好《宣城市安全生产和消防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解决区域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设备淘汰更新
(四)淘汰更新装置设备工艺。严格执行先进技术装备推广、落后工艺设备淘汰目录,建立行业老旧装置及拟改造项目清单,及时更新、改造、替换、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风险高的装置设备和落后工艺。做好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A级景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监狱和戒毒场所、大型活动经常举办地等重点场所安全设施升级,推动视频监控、红外感应、人车分流、防冲撞、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设备在人员聚集场所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重点领域推进力度。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老旧设备淘汰更新,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8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格15年以上或行驶40万公里以上校车报废。加快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引导内河客船10年以上、货船15年以上以及老旧渡船提前报废更新。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蓄电池一律强制报废。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分散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根据电梯使用单位需求,及时对安全评估不合格、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农村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科技赋能
(六)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应用。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健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大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智能研判、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积极应用电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加快高危行业领域“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等智能化建设,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人员、物料、环境等生产要素的安全管控体系。推动矿山智能化升级改造,井采矿山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全面完成小型无人采掘智能机械化设备推广应用,减少井下人员10%以上。对涉及重氮化、氟化、氯化工艺企业实施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动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加快粉尘涉爆、建材企业高风险作业环节减人换人。开展工业炸药生产线“无0化无人化”技术改造。持续做好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先进技术装备配备应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应急处置、消防救援、防灾减灾等领域选择先进适用的安全应急产品。推动电焊机“加芯赋码”,实现全市存量电气焊机应接尽接。推动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开展燃气泄漏报警器联网改造和涉燃气第三方施工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鼓励建筑工地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安全帽定位等先进技术应用。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鼓励居民住宅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结合实际开展无人机巡堤查险、航空护林、巡查油气管道等。(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安全工程治理
(九)开展“三大工程”治理。深入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向县市区延伸,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健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预警联动响应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宣城市现代水网格局;完善水阳江、青弋江流域防洪体系,因地制宜完善堤防、护岸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保安能力。统筹实施城乡安居工程,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城乡危旧房,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重点领域治理提升。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推进3座尾矿库“头顶库”采用回采销号、闭库销号、升级改造的措施实施“一库一策”综合治理。完成剩余约61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任务。推动全市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推进3个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全部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快改造国省道危险路段、危旧桥梁,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路基路侧防护。配合铁路部门推动高速铁路封闭设施更新和普速铁路开放区段封闭改造。(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任务分工
按照“安办统筹、部门负责”原则,制定“1+12+N”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即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督促协调落实。“12”即一是城镇燃气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二是道路运输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交通局会同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三是非煤矿山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应急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四是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应急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五是城乡危旧房和自建房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六是建筑施工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七是水上交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交通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八是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消防救援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九是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消防救援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十是重点工贸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应急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一是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工信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二是醇基燃料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由市应急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N”,即特种设备、电力、学校和培训机构、铁路沿线、农机和渔业船舶、水利、邮政快递、电化学储能站、大型群众性活动、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加氢站等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分别由市场监管、发改、教体、交通、农业农村、水利、邮政管理、公安、林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等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保障措施
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实施,作为督导、暗访、高质量发展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指标评分依据等重点内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一地一策”“一行业一策”制定工作方案,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要强化工作统筹,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