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城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16:36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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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根据《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财综〔2019〕3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宣城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宣城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宣城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宣城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进一步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根据《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财综〔2019〕3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遵循财政部技术规范,使用我省统一升级改造的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全市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实现全市财政票据信息共享,全市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类试点、稳步推广”的原则,我市采取“市级统一部署谋划、县(市、区)自行采购实施、费用分级负担”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三、改革内容
(一)安装使用安徽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按照财政厅统一数据规范和标准,安装使用我省统一升级改造的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实现与非税系统、公共支付平台对接。
(二)建立规范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使用流程。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向单位分配财政电子票据号码。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单位端,或通过相关业务系统调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接口开具财政电子票据,生成含有单位和财政电子签名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由开票单位通过短信、微信、邮件或纸质告知单等告知渠道通知缴款人。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
(三)使用规范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使用我省已建立的“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平台,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通过查验服务平台的认证功能,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真伪查验和流转,为公众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时提供查验真伪,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入账登记,有效杜绝虚假票据。
(四)建立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体系。结合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体系。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的事前审核,及时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的事中检查,并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的事后检查工作规范,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四、改革步骤
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我市为全省六个第三批改革推广试点市之一,以市为单位,市县一体,统筹推进,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至9月):组建实施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调研相关单位网络连通情况,收集单位收费项目、票据信息等;联系软件公司,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及预估费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拟定项目预算,安排部署市、县(市、区)同步开展工作。
(二)中期实施阶段(10月至11月):履行项目采购程序,按工期实施。采集单位基础信息、电子印章和CA证书,与单位签订授权协议。选择单位进行网络连通、基础数据、CA数字证书、数据接口等测试。
(三)后期验收阶段(12月份):开展业务流程和功能操作培训,指导执收单位使用电子票据系统开具电子票据,及时归档项目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牵头科室,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改革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做到上下联动。
(二)加强经费保障。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各地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系统实施和管理维护,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稳步推进实施。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地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并结合管理实际,有计划推进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公益事业捐赠、社会团体会费和医疗收费等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各级、各部门、各票种全覆盖。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宣传工作。及时对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以及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单位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确保用票单位熟练操作,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

宣城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