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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

    皖政秘〔2021〕71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1 08:50
  • 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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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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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同意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启动扩区工作的请示》(合政〔2021〕7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面积由6.75平方公里扩大至11.6平方公里(至2030年),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做好与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扩区工作。

三、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应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重点关注对董铺水库、引江济淮输水通道、大蜀山森林公园的保护,高水平推动开发区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改善。

四、合肥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扩区工作的领导,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居民搬迁补偿工作,加强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扩区工作顺利推进。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安徽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