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日期

    2021-09-30
  • 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人才,中小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
  • 相关科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方式

    0563-3022758
  • 详细地址

    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
  • 办事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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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水运规划体系。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洪、产业布局等规划,编制全省港口总体布局规划,修编全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和各市港口总体规划等,形成科学完备的水运规划体系。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沟通,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划。

(二)明确航道通航标准。对接长三角航道通航标准,统筹省内航道条件和运输需求,合理确定跨河桥梁通航净高,对纳入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航道(不含一级航道),按不小于7米(通航净宽范围内)控制,其中,江淮运河、合裕线跨河桥梁通航净高按不小于 10米控制,淮河干线跨河桥梁通航净高按不小于 10米控制(蚌埠闸至红山头段按不小于8米控制);对未纳入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其他通航河流,通航标准按五级或五级以下技术等级进行管理。西淝河不纳入航道标准管理。

(三)推进干线航道网建设。加快长江、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建成引江济淮航运工程,沟通江淮航运;建设沙颍河、新汴河、涡河、浍河、沱河、茨淮新河、滁河、窑河、丰乐河、水阳江、姑溪河、秋浦河、皖河、新安江等主要支流航道,实施碍航铁路桥和船闸改扩建;开展兆西河高等级航道研究及秦淮河安徽段线路方案研究,全面融入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

(四)加强现代化港口群建设。聚焦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快推进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蚌埠、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等“两枢纽一中心”建设,建成一批现代化港口。加强港口资源整合,强化与沿江、沿淮上下游港口和沿海港口合作,促进江河海联运、干支联运,协同沪苏浙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

(五)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重要港区进港铁路建设,实现长江港口铁路进港,提升淮河流域港口铁路集疏运能力。提高港口集疏运公路标准,加快推进主要港口重要港区与干线公路连通建设,实现重要港区连通二级及以上公路。统筹发展水水中转、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等运输模式,提高长江干线水运与内河航道运输的衔接效率。

(六)完善港口配套设施。港口所在地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疏港道路、铁路、供水、供电、通信、港口锚地、进出港航道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纳入相关城市建设规划,与港口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将疏港铁路、公路、港口锚地、垃圾收集转运等建设项目纳入相关规划,争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