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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省市共建的企业实验室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事项名称
组织申报省市共建的企业实验室
实施主体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受理条件
以当年省科技厅文件规定为准。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2717970
监督电话
0563-30227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组织申报省市共建的企业实验室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组织申报省市共建的企业实验室
基本编码
342006011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00032449839334200601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000324498393342006011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所属区划
宣城市
实施主体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3022707
咨询方式
0563-2717970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安徽省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细则》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实验室,省市择优共建: (一)依托单位为我省企业的国家级实验室; (二)依托单位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三)新申请建设的省级企业实验室,依托单位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符合《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本条第(二)项规定。。 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展开

受理条件

以当年省科技厅文件规定为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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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发布指南;报送申请书; 2.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 3.办结:签订《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宛玲 高新科 接收申请资料,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审查 0.6个工作日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宛玲 高新科 依据发布指南等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办结 0.2个工作日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宛玲 高新科 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实验室分为几类? 已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实验室和已建成运行的省级实验室,具体为以下四类实验室:1、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工程实验室;3、安徽省重点实验室;4、安徽省工程实验室。
什么时候办理? 省科技厅通知后集中办理。
哪些实验室可以申报为省市共建的企业实验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实验室,省市择优共建:(1)依托单位为我省企业的国家级实验室;(2)依托单位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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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评价

  • 1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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