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印刷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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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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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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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3-303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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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3-303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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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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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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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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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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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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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印刷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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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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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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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7000032449321300013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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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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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700003244932130001390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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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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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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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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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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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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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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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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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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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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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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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城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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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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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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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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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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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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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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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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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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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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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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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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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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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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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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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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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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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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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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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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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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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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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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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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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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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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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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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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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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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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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印刷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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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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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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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3-303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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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3-303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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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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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改)第九条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十条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第十二条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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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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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印刷企业变更事项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各类要素齐全; 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3.电子证照可查询的,可不提供。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许可证完整 | 无 | 查看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3.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无 | 查看 |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2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2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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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 章琳宣 | 受理岗 | 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 陈琳 | 审查岗 | 审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科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 章琳宣 | 决定岗 | 决定: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科室,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 章琳宣 | 办结岗 | 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并发放《印刷经营许可证》。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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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如何取得许可证? | 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是先办理许可证还是先办理营业执照? | 本事项属于“先照后证”项目,先前往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携带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来我局窗口办理。 |
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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