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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实施主体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受理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在本市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2710781
监督电话
0563-3033045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目录子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基本编码
000105013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7000032447564300010501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0000324475643000105013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所属区划
宣城市
实施主体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市政府及其部门核准认定的项目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启动条件: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文件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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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教师资格证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自选,可到窗口领取,也可选择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63-3033045
咨询方式
0563-2710781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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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在本市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电子件;线下窗口申请:原件(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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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电子件;线下窗口申请:原件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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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身份证原件。 查看
学历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证书原件。 查看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证书原件。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证件原件。 查看
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证件原件。 查看
学生证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证件原件。 查看
居民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提供证明原件。 查看
无犯罪记录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由认定机构统一查询。 查看
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网上申请:电子件;线下窗口申请:原件(复印件)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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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审查:市教体局人事科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市教体局人事科,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4.制证:制证。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余树青 宣城市政府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书面凭证(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 1个工作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专家审查委员会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办结 1个工作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余树青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服务完毕后,工作人员将服务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执行流程的相应记录、每项流程结果和相关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具体执行条款)集中装订成卷,密封归档。
送达 0个工作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余树青 人事科 邮寄办理。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孕妇需要体检么? 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全日制师范生能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证吗?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哪些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认定规定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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