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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经营许可证污损换发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污损换发
实施主体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受理条件
经批准获得的新闻出版许可证污损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3036497
监督电话
0563-303099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新闻出版许可证丢失、污损补换发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污损换发
基本编码
342032008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00032449321334203200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00032449321334203200800004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所属部门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城市新闻出版局)
所属区划
宣城市
实施主体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托印刷和承印审批”,委托下放管理。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出版物批发经营、印刷、专项印刷;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市级: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托印刷和承印。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3030996
咨询方式
0563-3036497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4号)第十三条:许可证发生损坏、丢失的,持证者应持损坏许可证原件或在经批准公开发行报纸上发表的遗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新证。原发证机关应在自收到损坏许可证原件或遗失声明5个工作日内,注销旧证,发放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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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批准获得的新闻出版许可证污损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污损换发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符合受理标准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被污损的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被污损许可证至少有一项信息完整,原件收回。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审查:窗口负责同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承诺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科室负责人的准予许可意见决定是否上报省局申请补发证件;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并将材料上报省局,省局将各类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寄回市局,由申请人员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受理岗 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审查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审查岗 审查:窗口负责同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承诺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决定岗 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科室负责人的准予许可意见决定是否上报省局申请补发证件;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办结岗 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并将材料上报省局,省局将各类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寄回市局,由申请人员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报告里必须说清哪些要素? 申请单位、许可证名称、补发原因、许可证基本信息
旧许可证要交回吗? 需要交回,有正副本的,正副本都要交回,由发证部门统一销毁
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可以在市局或县局进行换发吗? 按照“谁审批、谁换发”原则,由省局审批发放的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申请人需向省局申请换发;由市局或县局审批发放的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申请人需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4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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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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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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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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