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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初审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初审
实施主体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受理条件
经批准设立的出版物发行单位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3036497
监督电话
0563-303099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初审
基本编码
342032019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000324493213342032019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000324493213342032019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所属部门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城市新闻出版局)
所属区划
宣城市
实施主体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3030996
咨询方式
0563-3036497
年审年检
每年一次
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展开

受理条件

经批准设立的出版物发行单位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符合受理标准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符合受理标准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审查:窗口负责同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承诺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科室负责人的准予许可意见决定是否上报省局申请换证;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并将材料上报省局,省局将各类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寄回市局,由申请人员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受理岗 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审查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审查岗 审查:窗口负责同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承诺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决定岗 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科室负责人的准予许可意见决定是否上报省局申请换证;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章琳宣 办结岗 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并将材料上报省局,省局将各类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寄回市局,由申请人员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是否都在省新闻出版局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批发业务的,需到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经营范围为零售业务的,需到县(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是否通过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上报? 每年在开展《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时,同步开展有效期到期换证工作,因此,有效期到期换证可以自行办理,也可通过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统一上报换证。
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怎么办? 需要先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遗失声明到省新闻出版局办理有效期到期换证。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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