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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申报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事项名称
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申报
实施主体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受理条件
(一)活动中心的建设应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取得当地财政、教育、土地、住建、规划等政府部门的支持。 (二)活动中心接待青少年人群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和实践活动应秉承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活动中心自身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活动中心按建设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个级别,各级别应满足如下要求。 1.小型活动中心应满足: 1)应具有一个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的综合运动馆; 2)至少设置可容纳1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篮球运动场地,同时兼顾球类项目运动; 3)合理配备卫生间、管理接待室、医务室、更衣室; 4)至少能够同时开展4种针对青少年的体育活动项目。 2.中型活动中心应满足: 1)应有一个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以下的综合运动馆; 2)至少设置可容纳2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篮球运动场地,同时兼顾球类项目运动; 3)合理配备卫生间、管理接待室、医务室、更衣室、淋浴室、储藏室、商品售卖间等附属房间; 4)具有不低于20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 5)至少能够同时开展6种针对青少年的体育活动项目。 3.大型活动中心应满足: 1)活动中心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体育综合运动馆,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 2)至少设置可容纳2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篮球运动场地,同时兼顾球类项目运动; 3)体育项目综合运动馆内的功能用房应根据建筑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接待室、储藏室、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医务室、商品售卖间等附属用房; 4)具有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地; 5)至少能够同时开展8种针对青少年的体育活动项目;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2710781
监督电话
0563-3033045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申报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申报
基本编码
342033004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00032447564334203300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000324475643342033004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所属区划
宣城市
实施主体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体青字〔2013〕110号)第六条“申报与确定”中规定:申报活动中心试点应由活动中心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向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并经该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批准后再报送总局。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推荐,省体育局审查、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命名。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上级部署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以文件形式命名
监督投诉方式
0563-3033045
咨询方式
0563-2710781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体政〔2016〕25号)第十八条: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 2.《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体青字〔2013〕110号):在发展中优化青少年体育发展结构,推进场地设施建设、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竞赛开展的协同发展,发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对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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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活动中心的建设应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取得当地财政、教育、土地、住建、规划等政府部门的支持。 (二)活动中心接待青少年人群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和实践活动应秉承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活动中心自身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活动中心按建设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个级别,各级别应满足如下要求。 1.小型活动中心应满足: 1)应具有一个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的综合运动馆; 2)至少设置可容纳1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篮球运动场地,同时兼顾球类项目运动; 3)合理配备卫生间、管理接待室、医务室、更衣室; 4)至少能够同时开展4种针对青少年的体育活动项目。 2.中型活动中心应满足: 1)应有一个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以下的综合运动馆; 2)至少设置可容纳2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篮球运动场地,同时兼顾球类项目运动; 3)合理配备卫生间、管理接待室、医务室、更衣室、淋浴室、储藏室、商品售卖间等附属房间; 4)具有不低于20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 5)至少能够同时开展6种针对青少年的体育活动项目。 3.大型活动中心应满足: 1)活动中心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体育综合运动馆,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 2)至少设置可容纳2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篮球运动场地,同时兼顾球类项目运动; 3)体育项目综合运动馆内的功能用房应根据建筑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接待室、储藏室、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医务室、商品售卖间等附属用房; 4)具有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地; 5)至少能够同时开展8种针对青少年的体育活动项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报书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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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或市教体局,网上或现场办理,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 受理: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 办结:审核合格流转上报省体育局。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杨阳 竞赛训练科 对申请人身份、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照申报条件等进行审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杨阳 竞赛训练科 对申请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核上报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对申报单位是否开展实地审核? 国家体育总局会组织或委托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审核。
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申报的对象? 由各级政府资助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以室内设施为主的,以满足城乡青少年在校外便捷、安全参加体育健身需要为目的,以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和竞赛为主要内容,具有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体育设施及相应配套服务设施的公益性综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申报通知在哪里可以看到? 答: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以查询国家体育总局申报通知,在省体育局官网可以查询部署申报的文件。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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