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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4:56 信息来源: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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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宣城市暖民心10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暖民心行动,是省委推进“为民办实事”的延伸拓展,也是拉动经济、促进消费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调度机制,落实服务保障体系,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方案实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见到成效。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共同参与民生服务,确保暖民心行动可持续、常态化、长效化。要广泛宣传政策,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加强督导评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和协调调度,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同,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市民生办要加强资金统筹和综合协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快推动省暖民心行动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宣城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产业联动、创业带动、区域互动机制,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延续实施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作用,稳定岗位规模。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1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城市社区、乡镇企业聚集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建设“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三公里”就业圈,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家门口”就近就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2022年,全市5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部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三)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就业。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宣就业创业,宣城职院毕业生去向留宣率达30%以上;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每年新增技能人才1.7万人以上;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80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3.5万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1.加速“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大力宣传推广“三公里”就业圈,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加大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杠杆,加强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鼓励各地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加大社区就业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3.扩大基层服务岗位供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基层工作需求,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各级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022年,全市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1100个以上。

4.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能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405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针对当前就业严峻形势,全市开发短期就业见习岗位1400个以上,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5.加快兑现就地就业相关补贴。落细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措施的通知》,加快兑现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住房公积金奖补、市场化招工奖补、企业自主招工奖补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岗位供给。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支持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其中水电气、公交等领域内的国有企业岗位增加数不少于5%。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1800个。

2.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推进“两强一增”,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推进有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以上。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开展“送政策进军营”直播宣讲,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提高退役军人就业服务针对性。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精准提供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全方位服务,激励更多宣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4.全面落实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宣8条”。聚焦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就业创业生态。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持续推进保障企业用工“八大行动”。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和“人社服务专员服务企业”行动,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确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重点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用工有缓解。

2.建立市外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聚焦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常态化组织我市企业赴省内皖北和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劳务对接,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促进劳动者来宣就业。

3.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加强安徽公共就业招聘网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通过后台大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支持设立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广德、郎溪)市场,与溧阳共同建立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平台。

4.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技工院校每年招生2700人以上。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长三角“一地六县”(宣城)人才综合体暨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水平。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着力培育我市“AAAA”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打造“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做亮“2+N”招聘品牌,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每年组织认定“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宣城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四)阶段性稳就业补贴。各地可结合地区稳就业需求,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五)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地方财政资金等,设立地方就业风险储备金,积极预防和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宣城市“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省《“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结合宣城特色饮食文化、特殊厨艺传承,树立宣城“徽菜徽厨”发源地的特色形象,打造“徽厨宣味·徽菜名城”金字招牌,着力将宣城“新徽菜”打造成为代表安徽美食文化的特色“名片”,让徽菜品牌在传承创新中发扬光大。

(二)具体任务。力争到2025年,全市各地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实现“全覆盖”;开展“徽菜徽厨”技能培训不少于3600人次,新增“徽厨宣味”徽菜师傅不低于1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不低于30%;推出4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8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店40家,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5000人,有效促进全市10万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技艺提升、就业创业提质、收入水平提高。

2022年,开发“徽厨宣味”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3项,开展“徽菜徽厨”师傅技能培训600人次,评选首批10名市级“徽厨宣味”金牌徽厨;2023年起,每年开发“徽厨宣味”徽菜品种专项标准不少于3项、开展“徽菜徽厨”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徽厨宣味”徽菜师傅技能提升行动

1.加强承训平台建设。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在符合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等要求前提下,在特色徽菜美食店铺、餐饮商家及小吃摊点等市场经营主体,遴选一批定点培训单位,广泛开展徽菜技能培训。各地认定的承训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实行“挂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徽菜徽厨”名师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予以资金支持。

2.提升校企培养能力。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企业在“徽菜徽厨”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鼓励安徽徽厨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加强中式烹调专业建设,开设徽菜相关特色课程,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校企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面向餐饮企业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结合地域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梳理本地群众认可度高、就业创业带动性强、代表本地饮食文化特色的地方名特小吃品种,遴选认定“徽菜徽厨”名师培训项目,推动形成全市名特小吃产业“一县一品牌、一店一特色、一人一绝活”的餐饮行业新格局。

(二)实施“徽厨宣味”标准认定行动

1.构建评价认定体系。建立完善我市“徽菜徽厨”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等多层次评价体系。推动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开展特色徽菜技能标准、相应教材开发,遴选一批技艺精湛、业内公认的厨艺名师为考评员。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2.规范结业考核认定。“徽厨宣味”徽菜师傅开展结业考核,应以现场技能实操为主、理论(笔试或口试)为辅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作业的方式对徽菜师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强化对全流程技能操作的考核评价。

3.加强表扬评选力度。组织市级金牌徽厨评选,每年奖励一批“金牌徽厨”,并按规定给予奖补资金。对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徽菜餐饮企业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扶持建设为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实施“徽厨宣味”职业技能竞赛行动

1.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结合乡村旅游、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开展各类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厨艺交流和岗位练兵。对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颁发“宣城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2.积极参与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推荐我市代表性“徽菜徽厨”菜品、“金牌徽厨”等参与省级名特小吃文化节、徽菜专项技能竞赛(或展示交流活动)、安徽名特小吃读物和徽菜美食电视栏目等,展示我市“金牌徽厨”职业风采,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3.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依托我市技工院校、大师工作室、餐饮龙头企业等平台资源,认定市级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承担竞赛组织、选手赛前集训等工作,并按规定落实补贴。

(四)实施“徽厨宣味”就业创业行动

1.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将徽菜创业者纳入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范围,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广泛收集本地餐饮服务行业招聘厨艺人才的空缺岗位信息,面向有相关就业意愿、具备相关烹饪技能的求职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徽菜徽厨”人才专场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

2.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根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要求,支持建设地标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加大对街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租金减免、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打造“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徽菜打卡地、商业圈。对符合条件的徽菜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助力徽菜产业链提质升级。支持我市徽菜餐饮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人才链、生产链、供应链,加快构建菜品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就餐环境标准化等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强化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化、工厂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根据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给予创业就业补贴。

(五)实施“徽厨宣味”品牌培育行动

1.扩大徽菜美食知名度。各地自主设计本地特色徽菜品种标识,并面向社会征集遴选。探索“特色美食+旅游+市场”发展路径,打造一批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大力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与民俗文化、农业观光休闲、休闲养生、购物消费等结合,推出4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8个市级特色美食村,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特色美食村。

2.增强徽菜师傅认可度。选树一批“徽菜徽厨”师傅就业创业典型,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围绕“乡土、乡情、乡愁”,加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我市文旅资源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有机衔接,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学技、回乡创业。

3.提升徽菜品牌美誉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美食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徽菜徽厨”文化展示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搭建徽菜餐饮行业发展平台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介“徽厨宣味”文化品牌,鼓励徽菜师傅出皖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兴业。加强对餐饮龙头企业宣传力度,让我市徽菜特色美食立足宣城、走出安徽、走向全国。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二)强化创业帮扶。根据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龙头企业新增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厨宣味”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每年评选认定10名市级“徽厨宣味”金牌徽厨,颁发荣誉证书,给2万元/人奖励。对评选为市级徽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选为市级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宣城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宣城市老年助餐服务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有质量的原则,以保障孤寡、高龄、失独、失能、重点优抚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为重点,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服务,构建城乡全覆盖、需求可满足、选择有保障的全域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一、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2022年底,全市建成城市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11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27个。

2023年底,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1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77个。

2024年底,综合考虑老龄化进程和老年助餐需求,进一步加密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布点,持续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服务规范、安全有序、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幸福感、获得感更强。

二、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按照“政府补一点、老人交一点、企业让一点、社区(村)贴一点、慈善捐一点、共建单位帮一点”的思路筹措保障资金。统筹整合市县用于养老服务有关补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和地方福彩公益金市县分成资金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爱心企业、慈善力量设立老年助餐慈善专项基金。

(二)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省补助之外给予验收合格的社区老年食堂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老年助餐点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农村老年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由社会餐饮单位改建参与助餐服务的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给予评估考核合格的社区老年食堂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6万元/年;社区老年助餐点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3万元/年;农村老年助餐点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1.5万元/年。运营补助可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水电费、物业费等。

上述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宣城经开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执行宣州区标准。宣城经开区和宣州区主城区城市社区所需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30%,宣城经开区和宣州区财政各自承担剩余部分。

(三)给予就餐补助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年龄等情况可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具体可包括低保、特困、高龄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巾帼英雄、道德模范、宣城好人等有特殊困难或特殊贡献居家养老老年群体,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的每餐分别补助不少于1元、2元、3元;每天补助不少于1餐。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支持各地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

老年人助餐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宣城经开区范围由宣城经开区财政保障。

(四)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同时对享受此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按财政补贴渠道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实并确定清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

三、优化助餐设施布局

(一)落实建设要求。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老年助餐服务企业(组织)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

(二)合理规划布局。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

(三)统筹存量资源建设。依托现有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站、新风堂、闲置的办公场所和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四、扩大助餐服务供给

(一)发展“餐饮企业+助餐”。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

(二)发展“单位食堂+助餐”。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

(三)发展“养老机构+助餐”。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老年人开放。2022年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对外开放。鼓励各地动员失能、高龄等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集中供养。

(四)发展“慈善+助餐”。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联点共建单位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五)发展“物业+助餐”。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六)发展“互助+助餐”。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五、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一)培育服务品牌。组织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到2023年全市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5家以上。积极打造“椿萱堂”老年助餐服务品牌。

(二)拓展服务内容。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鼓励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发展送餐服务。支持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使用具有加热保温功能的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等合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四)强化服务保障。做好疫情、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助餐保障预案,发挥24小时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由助餐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第三方社会力量等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点,保障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六、加强助餐服务监管

(一)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安全第一,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

(二)加强行业自律。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并至少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有条件的可提供老年营养餐。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县市区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逐步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确实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应做到每餐登记,通过签字、记账方式准确记录就餐人次。

 

                                                          宣城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底前,建成市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全市口腔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

2022年底前,成立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分会;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以上;85%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2023年底前,启动市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工作;成立市级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以上;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全市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以上,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建成市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以上。全市牙椅数达到720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0%以上。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成人每天2次刷牙率达到45%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口腔服务能力

1.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按照三级口腔专科医院标准新建市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宣城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创建成市级临床重点学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独立设置标准化的口腔科。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专业医师,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积极对接长三角优质口腔医疗资源,建设“长三角口腔名医工作室”3个以上。依托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的对口帮扶。

2.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到2025年,力争全市口腔医师高级职称占比达到10%以上、中级称职占比40%以上;增加宣城职院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的招生人数,鼓励学校与本地医疗机构合作联合培养本土口腔技术人才。

3.加大口腔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依托市医学会口腔专业分会和口腔质控中心每年举办一期全市口腔医疗技术提升学习班,每次培训班不少于50人。各县市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期的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培训班,重点对口腔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口腔医护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全市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20人。

4.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通过市级举办口腔适宜技术师资培训班、县级举办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培训班,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按照省级部署建成省市县三级远程口腔诊疗中心,持续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二)不断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为患者诊疗提供最大便利。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二级及以上医院口腔科提供网络或手机端预约挂号服务,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缩短群众就诊等候时间;同时,为患者提供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三)提升口腔预防保健水平

1.健全牙病预防体系。依托公立医疗机构成立市、县两级牙病防治中心(所),积极构建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全市牙病防治体系。

2.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开展幼儿园和小学生群体的“小小牙医”体验活动,使其了解蛀牙预防知识和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等;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底,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依托口腔专科医疗机构或者设有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青少年口腔健康科普基地,各县市区每年开展不少于5场次的口腔健康进校园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口腔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口腔健康档案,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加强全民口腔健康教育。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5次以上口腔健康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等活动。开展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口腔健康关怀活动。鼓励各单位将常规的口腔洁治纳入工会职工福利项目。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活动。

(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国家和省级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出台后,即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准入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口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医保基金等领域的综合监管。

3.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市级口腔专业质控中心每年开展1次全市口腔专业质控督查评估活动;举办全市口腔医疗器械清洗和消毒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不少于50人。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口腔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口腔专项监督检查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将全市口腔医疗保健工作规划纳入正在编制的《宣城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并持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全市口腔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市、县两级财政要积极争取、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口腔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以及数字口腔诊疗中心建设等;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各地积极谋划申报专项债项目,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三)完善医保政策。继续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部分口腔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2年7月1日起,按照全省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要求,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落实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和价格管理。

(四)下放审批权限。对于社会资本申请举办二级口腔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准入和执业登记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五)实施定向培养。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宣城市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是到2025年,全市总托位数达12792个(2022年新增托位数800个,2023年新增托位数10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5.12个,全市50%城乡社区能提供托育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到2025年,新增公办学位1.7万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到2025年,实现各县市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三是到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优化和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奖补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通过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机构,按标准补齐配全小区托位,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等方式,多渠道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降低群众托育成本,破解“托育难”。

(二)持续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科学调整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在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区域,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缓解公办园“入园难”。

(三)全面推行幼儿园延时服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延时服务活动,全面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对照省要求,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主要举措

(一)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

1.落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2022—2025年,全市每年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各县市区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2023—2025年分别建设不低于2个、3个、2个)。

2.加快城乡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县市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鼓励民办幼儿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在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临时托育场所,并向周边托育机构提供育儿支持。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各类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按省要求落实并完善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3.加强托幼一体化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必须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现有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落实省定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和规范。

(二)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

1.科学规划普惠性资源布局。各县市区要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每年测算入园需求,以就近入园为方向,优化县域普惠性幼儿园布局。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前教育“大班额”情况和地方实际,落实省定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积极落实和推进《宣城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2020—2030年)》,力争3年内解决市区“入公办幼儿园难”问题。宣州区在2022年秋季率先实现中心城区公办园幼儿占比70%的目标任务。

2.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必须按照规定配建公办幼儿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同步推进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70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宣州区25所、郎溪县4所、广德市18所、宁国市8所、泾县5所、绩溪县4所、旌德县6所。

3.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保育质量,争创高等级幼儿园。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及时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三)全面实施幼儿园延时服务

1.全面启动幼儿园延时服务。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各类公、民办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必须提供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

2.规范开展延时服务工作。各幼儿园要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延时服务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不得违规收费。

四、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应成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安心托幼行动。

(二)落实财政补助。一是按照省《安心托幼行动方案》规定,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市区财政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

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年底对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50元/生·年标准进行补助。市卫健委开展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验收工作,授予前3名为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是各县市区财政严格落实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教体局《关于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的通知》(财行〔2022〕76号),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四是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财政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五是按照省《安心托幼行动方案》要求,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在分配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时予以激励。

(三)明确收费政策。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标准,由托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卫健部门审核后,按同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宣城市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完成全市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对已配建健身设施的居住小区和行政村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健身步道140公里、新建城市绿道160公里,完成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设施补短板项目26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项目。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常住人口总量及分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配备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提高使用效益。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行政村健身设施,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做好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形成网络。启动城市健身步道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存量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满足不同年龄段市民多元化健身需求。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加强健身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轮滑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6万人次。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市县多品”特色品牌,鼓励群众积极健身,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常态化举办市登山、迎春长跑、围棋、足球等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30万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市广播电视台、宣城日报社等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投入力度。将“快乐健身”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中央、省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快乐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宣城市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计划2022—2025年市本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7200个,宁国市、广德市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郎溪县、泾县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3200个,绩溪县、旌德县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2400个,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充电桩,持续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按照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体,公共停车为辅助,路侧停车为补充的区域差异化停车供应体系的思路,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停车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实现宣城城市停车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一)严格落实各类项目配建

依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建城〔2015〕129号)及相关管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1,新建改建的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公共服务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每百平方米不低于1.1—1.5个。2022—2025年市本级新增公服项目配建停车泊位不少于4800个。

(二)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1.依据《宣城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及城市建设计划安排,分步实施陵西路、大坝塘等一批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并在城郊结合部建设适量货车停车场,2022—2025年新增停车场泊位不少于1600个。

2.突出老旧小区停车难等问题导向,2022—2025年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见缝插针”,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规划改扩建停车泊位800个。

(三)适当增加路侧停车泊位

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侧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和居民集中区周边停车需求,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路内停车的准停时段和时长、车型等要求。

(四)盘活共享存量停车设施

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晚间、节假日对外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建设改造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最大限度盘活共享停车资源,方便市民停车。

(五)实施智慧停车管理

逐步将市区道路全部纳入停车收费管理范围,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机制。在市停车管理智能化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宣城市智慧停车平台项目建设,加强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提升停车周转率。引导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利用经济杠杆及时疏解停车供需矛盾。

(六)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完善停车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按10%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比例不低于20%,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停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

二、计划安排

20222025年,市本级每年计划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800个,其中新增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停车泊位不少于1200个,新建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不少于400个,老旧小区改造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扩建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200个。

各县市要制定《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城市建设计划安排,统筹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到2025年,宁国市、广德市每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000个,郎溪县、泾县每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800个,旌德县、绩溪县每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60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党委政府统筹推进,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和责任清单,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条件。

(二)落实规划用地。加快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并将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做好用地管控。加强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充分挖掘城市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对原有平面停车场进行扩容改造,改建成立体智能停车场库。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进行报批管理。

(三)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四)加强管理监督。积极推广应用停车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停车智慧化应用水平,应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推进智能化引导、差别化收费、错时化停车等措施,提高市区停车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对违规停车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泊位共享机制,营造更加便民的停车服务环境。健全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强化监管,疏堵结合,维护和保障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

 

宣城市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省《放心家政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万人次以上、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总量翻一番;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100%;扶持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带动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全面推行家政服务员“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万人次以上,培育5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行“一人一码(牌)”,积极组织推荐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省级星级认定。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2万人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组织企业参加省级星级认定工作。

2024—2025年,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1.强化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统筹抓好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以及妇联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继续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继续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继续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组织技能竞赛。通过各类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3.拓展职业教育。支持宣城职院金皖嫂现代家政产业学院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我市中职院校、技工院校设置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招生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免费提供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家政服务类课程。

4.开展等级认定。通过宣城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5.推进产教融合。支持我市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建立宣城市家政技能人才就业培训基地,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宣城职院深度合作,支持“宣城金皖嫂家政产业学院”通过设立独立院形式,做大做强。引导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打造宣城政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和家政就业培训基地。

(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1.深化区域合作。发挥长三角家政服务联盟作用,支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与沪苏浙等省份建立劳务供需合作机制,开展地域家政服务业交流合作。落实商务部等部门《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

2.壮大市场主体。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建设宣城市家政大市场,开展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就业、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从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

(三)强化信用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1.规范信用管理。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有序建立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2.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和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实施,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3.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按照“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功能。

(四)鼓励服务创新,推动家政服务业数字化、职业化发展

1.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便民家政服务圈,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实行挂牌服务,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2.探索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政策性资金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严格落实省级有关政策,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升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覆盖率,对经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省级对“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奖励政策。

(二)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政策,严格执行生活性服务业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

(三)提供金融保险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务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四)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社区设置服务网点的家政服务企业,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实行水电等费用居民同价。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

 


宣城市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各县市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要对辖区内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2024年—2025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市所有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硬件设施条件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不良的菜市,要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城区菜市、乡镇室内菜市宜保持窗户通风,保证空气顺畅对流。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2.完善给排水设施。指导完善海鲜水产区域配备上下水设施,确保宰杀处理产生的污水往下流而不往外流。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做到渠道通畅。

3.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督促合理设置城区菜市服务台、公平秤、广播系统、顾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设置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二)强化日常保洁

1.加强垃圾收集处理。指导菜市配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箱),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建立集中存放、定时收集、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督促对菜市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减少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2.加强清洗消杀。督促菜市配置清洗设备,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

3.加强卫生保洁。督促菜市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做到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

(三)规范管理秩序

1.落实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

2.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规范菜市周边秩序。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督导指导市场开办者在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分时段管理、差别化停车收费,尽力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市场周边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

4.营造文明经营良好氛围。督促经营户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出台支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做好本辖区所有未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三)加大要素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属地乡镇(街道)作用,积极调动菜市开办者参与的主动性,推动文明菜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工作调度。实施“月调度、季通报”推进机制,跟踪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坚持动态验收,各地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和工作指导,主动作为,强化协作,切实构建起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宣城市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5.5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2021年的11.5万人达到17万人左右(其中,线下10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覆盖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其中,2022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万人左右(其中,线下0.6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2.5万人左右(其中,线下7.5万人左右)。

2023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2万人左右(其中,线下1.2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4.5万人左右(其中,线下8.5万人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改扩建现有办学设施。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建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重点面向城镇(街道)、社区,改建一批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分校)。依托现有的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和乡镇(街道)、社区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

2.新建一批办学设施。完成宣城市老年大学建设,于2023年9月前投入使用。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建设老年学校或老年大学分校,推进行政村(居委会)建设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养老场所和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大学分校或教学点,把老年教育送到老年人身边。鼓励支持闲置校舍转办老年学校,继续发挥教育资源的作用。

3.创建老年远程教育。依托党员电教、广播电视、终身学习网、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创建老年远程教育,支持市、县两级老年大学积极申报安徽老年远程教育共建教学点。发挥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提升办学和管理水平

1.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托宣城职院和市老年大学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落实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老年教育师资库。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联合宣城职院、宣城市开放大学、市老年大学、各类中小学和文化艺术单位,按照省级制定的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导,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宣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指导各老年大学认真制定教学计划,精心准备教案,严密设计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资源的内容和质量,满足全市老年人对高质量教学资源的要求。推动老年大学教学大纲、教学资源、志愿服务等方面共建共享,实现“跨学校、跨区域、跨城乡”资源融通。推进优质学习资源合理配置,鼓励城区老年大学通过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乡村地区老年学校提供支持。

3.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依托宣城市开放大学,优化升级宣城市全民终身学习网,推动市、县两级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将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列为老年教育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5G技术,开展体验学习、远程学习,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4.开展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宣城市老年大学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创建省级以上示范校。鼓励各县市区老年大学积极申报示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改建的公办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市级老年大学按照3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县级及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市级财政对改造升级市级网络学习平台和市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给予经费保障。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闲置的国有资产出租转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三)加强督导考核。区域内老年大学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年报制度、统计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老年大学管理。要健全老年教育督导褒扬机制,把老年大学举办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老龄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对老年大学的监管,逐步构建法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老年大学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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