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地震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地震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9 00:00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宣城市地震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该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中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市地震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载体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等措施,保障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2011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公开包括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办事公开事项、本局的规划计划等应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对重新清理审核、分类登记的14项行政职权进行公开,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确认2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投诉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应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因此,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我局政务信息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为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我局制定了市地震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凡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信息都能认真审核,经保密审查把关后才公开,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2011年我局公开信息中无涉泄密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本局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对报送信息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是继续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沟通,遇到新的问题及时反映,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正确性、形式规范性。四是不断增强与各市直单位信息公开部门的联系,更全面、更及时地收集公开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

                          

宣城市地震局

                      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