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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2-07-25 00:00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字体:[ ]

    2009年,宣城市公安局在市政府信息科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09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这一年,宣城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和《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坚持“开门办公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宣城市公安局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初步形式了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的新格局,促使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认可。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与2009年4月专门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成立由市局党委,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相关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内勤)为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治部、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科、禁毒支队、网监支队、法制科、110指挥中心、刑警支队、消防支队、经侦支队等部门在市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局形成“领导重视、专人办理、部门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开设网站,畅通公开渠道
    宣城市公安局从惠民利民角度出发,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想方设法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2009年6月底,依据《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宣政办[2009]12号)文件要求,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市局信通科等技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两次举办网站建设座谈会和管理培训班,开通了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市公安局局长杜明克亲自在网站发表开通祝词,郑重承诺对于网民提出的服务性咨询,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举报投诉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或举报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的,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明文规定,对网民在线咨询、建议和举报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将实行倒查制度,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承办人的责任。同时将网站的管理工作纳入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安排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信息的采编、报送和日常维护管理。
    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主要用于发布公安政务警务信息,开展网上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受理举报投诉等,并接受群众监督。在网站上设置了办事指南、警民互动、警务资讯、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等栏目,尽量满足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截止目前,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警民互动”栏目共收到市民投递的问题数134份,其中“局长信箱”51份,“咨询类”问题47份,“建议类”问题10份,“投诉类”问题8份,“举报类”问题18份,均已回复。
   (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制度
    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宣政办秘〔2008〕11号)的要求,2009年6月份,宣城市公安局经党委会研究制定《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和《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该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宣城市公安局实际制定,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一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 和“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作为信息公开的载体。
    为保证信息发布和市公安局互联网站警民互动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宣城市公安局还制定并印发《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管理暂行规定》(宣公办[2009]59号)。该规定规范了警务信息发布,加强了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宣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实行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和上网信息内容实行栏目责任制,市公安局办公室作为本局信息公开的一级单位要求下属二级部门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实行网上信息发布安全责任制,严禁“一机两用”,对出现的网上信息安全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实行网站安全检查制度及上网信息通报制度。
  (四)创新思路,丰富公开形式
    1.完善传统信息公开形式。
    从方便公众出发,采用各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功能。2009年,宣城市公安局通过《宣城日报》、宣城电台、电视台、宣城新闻网等途径,举行10.6故意伤害案侦办情况新闻发布会及访平安新闻通气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局交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法制部领导分别做客“百姓热线”栏目,满足群众对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的需求。二是开展宣传活动。2009年8月5日,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扎实开展“迎、保、促”活动第三次统一行动日宣传工作;2009年9月20日,宣城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安徽职工志愿服务展示周暨第五届“警察开放日”活动; 2009年9月28日,宣城市公安局法制科参加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标语、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公安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等知识,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三是开通“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
    2.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升级。
    2009年11月底,根据宣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宣政办[2009]65号)文件要求,采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方案》,及时推进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数据交换;及时完善组配分类方式,对部分类目进行调整。现在,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部门动态”、“行政执法”等共10个子栏目。
    (五)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局的形象和效能建设,宣城市公安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及信息员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实战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09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在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28条,其中部门动态93条,人事信息13条,政策法规43条,行政执法43条;互联网站上公开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收到申请七件,全部予以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公开四件。
    (三)报送工作情况
  根据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及时报送进度表及相关信息。宣城市公安局明确定期报送制度,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报送市政府信息办有关负责同志,截止目前,我局已经报送3期进度表,上报《宣城公安信息快报》404期,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宣城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二)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同时,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宣城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渠道
    2010年,宣城市公安局将积极研究,简化服务流程,实行便民服务网上办,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进一步架起警民之间互动的桥梁。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