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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2-12-31 00:00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字体:[ ]

宣城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务

公开自评工作报告

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2年,市司法局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目标,把政务公开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我局调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一把手为领导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并确定副局长张迎春具体分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主要由法制科和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协作承担。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政务公开的计划、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并在年底做好总结工作。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我局不仅在接待大厅公示栏公布公证处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证流程、监督渠道等,还设置单位领导分管工作指示牌和相关人员去向指示牌,在单位门前行人易见处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我局重要政务信息。此外,还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公证、律师、司法考试等相关工作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科室、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办结时限、投诉电话等。

三、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全面完成清权确权工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充分运用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依托电子政务互动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二)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我局行政决策过程、财政、审计、民生工程政策落实、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在决定事务、财务、人事等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行政决策过程公开,议事结果在机关全体职工会议上宣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要求成立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出台《宣城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对照方案查找问题,遇有不足之处,立即整改,并电话、通知、走访等形式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总结,不断提高,达到了“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阳光政务”的工作目标。

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检查评议及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立卷归档和工作报告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制度及工作流程等基础上,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本局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

五、力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宣城市司法局按“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力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签署服务承诺,刊印服务告知单,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该市政务服务中心,自1218日起,该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初审、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申请律师执业初审、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初审、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初审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审理初审8个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统一由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和反馈。进驻“中心”后,该8项行政许可审查(批)时限被进一步压缩,最长不超过15日。

六、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一)促进了服务型机关的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把政务信息公开与优化软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建设诚信、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将前述各项工作从机关行政部门不断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事业单位扩展。既公开了涉及行业管理的行政审批相关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承诺事项。

(二)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市司法局的各项政务活动。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司法行政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四)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五)改进了干部作风,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我局以政务公开为契机,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措施,查找岗位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看清了工作中的差距,强化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谐发展意识,全系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宣城市司法局

20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