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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4 00:00 来源: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关于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各科室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二是数据上报制度。每月月初各科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中心向局办公室报送各项业务的最新数据。三是制定服务标准。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时开展承诺服务、文明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和便民服务,进一步规范了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让服务落实到每一个细微处。

(三)落实责任意识,加大监督检查

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业务办理、劳动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等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窗口,进行重点督查和加强,确保政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设立文明服务意见箱、群众意见薄等,征求办事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

(四)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按照精简、便捷和高效原则,对行政审批程序、环节和要求进行重新评估: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削减环节,优化流程。二是消除对法定承诺时限的依赖思想,实行即时办结制、审批提速制,目前窗口审批项目平均提速40%以上。三是对基层、群众的争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提高审批的服务效率。四是按照“首问负责,告知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联合审批。

目前我局受理、审批的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不定时工作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受理城镇职工退休受理、工伤认定受理、集体劳动合同审查、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外国人就业许可、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就业延期等项目。

(五)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政务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凡公开的信息均按照“谁产生,谁审查,谁发布”的要求,按程序审查后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70条(依申请公开2条)。

二是通过展板上墙、条幅悬挂、小册子发放、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公开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宣传相关政策法规。

三是积极与《宣城日报》、宣城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对就业、社保、人事考试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

四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宣城人才网、宣城人社培训网,主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设置有就业培训、社会保险 、金保工程、城乡养老、职称专家、人事考试等20多个栏目,全面公布了部门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行政许可项目等内容,全面反映我局人社工作动态 ,今年共发布信息609条。

五是今年9月,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正式开通,实现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方便广大考生,规范报名流程。

六是利用广播电台的《百姓热线》栏目,现场解答听众咨询,对老百姓关注的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

七是开通“12333”社会保障服务专线,电话咨询和网上在线咨询都由专人负责;处理市长热线“12345”投诉29件,“12333”咨询536条,“政民互动”196条。

八是通过《人社简报》、《民生工程简报》、《金保工程简报》、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公开局办公室电话、工作桌牌上岗,各科室在显要位置公开公示服务承诺,全方位、多渠道、经常化、自觉地接受监督。

二、取得的成效

一年来,我局通过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收到了明显效果:

1、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信息公开使我局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促公开,我局的政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

2、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机关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了“吃拿卡要”的现象,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服务形象。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服务力度,抓教育,重防范;抓制度,重规范;抓查处,重落实,进一步展示人社局优质服务形象,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硬件设施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部门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的有关功能,不断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切实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信息公开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