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14 00:00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字体:[ ]

                               

      201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政公办〔2015〕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载体,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有效。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 “基础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各类政府信息。2015年度(截止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0条。

    2、依申请公开。2015年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3、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要求,经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我局对事项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全部予以了公示,12月中旬发布了动态调整情况通告。今年以来,我局对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其中,公开行政审批事项1条,行政处罚事项6条。同时,我局积极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目前已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试行,有力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4、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在市司法局信息网公布工程招投标信息,对固定资产、大宗物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依托聚门户网站建立“宣城司法行政网上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个行业4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简要情况、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规范和承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监督投诉及诚信记录等事项。公众可在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查询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通过平台可向全市40家律师事务所、224名律师、7家公证处、7个法律援助中心、5家司法鉴定机构、2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62家人民调解机构提交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预约申请、咨询,并及时查询处理结果等。

    二、重要政策及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1、突出重要政策宣传与解读。结合自身职能特点,着眼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与宣城日报共同制作《法治天地》专版,编辑5期;与宣城广播电视台共同制作《司法提示录》电视专栏,播出24期。同时,积极打造宣城司法微博、微信和人民日报客户端专栏(简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政策宣传平台,推出原创作品1000多篇,策划了“法治天地”、“法在身边”、“律师说法”、“公证记忆”等宣传主题,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2、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2015年,我局广泛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积极参加省政府纠风办、安徽广播电台举办的2015年“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政风行风热线》节目。10月20日—21日,我局派3人参加省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培训班。

    三、完善体制机制情况

    1、完善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投诉,在收到投诉后,根据投诉内容,交有关处室(中心)、单位具体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催办、督办。有关处室(中心)、单位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回复,对需要在门户网上公开回复的事项,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回复投诉人。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反馈回应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2、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和保密方面的审查,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3、建立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布领导接待日、进行社会问卷调查、邀请人大、政府、政协有关人员检查、视察和聘请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4、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规范调查投诉举报事项,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对网友留言办理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依托市司法局社会服务平台,强化考核监督功能设置,公众通过平台发送办理申请后,可以实时查看当前自己业务的办理状态。系统内部还可以对每个业务办理的环节点设置办理时限,配置催办提醒、超时提醒等,一旦超过办理时限,系统会自动提醒相关机构,并记录下来作为效能考核依据。2015年,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社会服务平台共办理网友留言事项20余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指导全系统做好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和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纪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先后2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要求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部对这项的工作积极性,使政务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全面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一是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核制度。二是推进公共事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对机关工作中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热点事项及重大决策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在干部调动等群众关心环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

   五、平台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要求,联合合肥结创网络公司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2、创新公开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政务公开,近年来,我们强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建成了市局到县(市、区)局、司法所三级联通的广域网,开通了宣城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设置了领导讲话、文件发布、工作动态、媒体聚焦等栏目,及时将系统内各单位工作或事务通过综合信息网及时公布。将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个行业1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4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的诚信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和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上公布。

    3、完善社会公开渠道。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及政务信息等内容;推行专家咨询、网络在线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司法局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许可以及其他执法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司法局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咨询论证或起草工作,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建立在线交流制度,在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开辟“在线访谈专栏”,定期组织司法行政业务科室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交流,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了3次在线访谈,访谈内容涉及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时发布信息,摆放有关资料供办事人员查阅。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等方面需要深化认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司法行政系统行业多、业务广,需要进一步强化协调机制,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尤其是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互动需要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单位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特别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方面,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对社会实行全面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服务。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中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的信息公开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近几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力推进信息建设的成果,升级改版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突出信息性、便民性和互动性,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全系统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宣城市司法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