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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金融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8 00:00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字体:[ ]

2015年以来,为全面有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宣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审计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地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办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我办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内部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的一种有效方式,作为事业发展的动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结合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升级,我办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各科室结合各自职能,重新梳理和绘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增强行政权力透明度,要求做到易查、易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无行政审批权,非窗口单位,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

    2015年,我办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办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办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我办政务公开的思路,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建立长效政务机制,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