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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31 00:00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19条,努力确保各栏目信息发布均衡。在市财政网站发布各类财政信息3314条。在市政府“政民互动”版块答复网民咨询16条,办理12345热线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全年编制《宣城财政信息》15期,印发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及省财政厅。2016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1件,均按时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分成员,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根据2016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制订了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目标、措施和组织实施办法。

    三是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计划安排和经费需求列入局长办公会议事日程,及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通知,局主要领导定期通过局务例会了解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分管领导不定期督促检查各科室的任务落实情况,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一是2016年陆续印发了《宣城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政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

    二是狠抓制度的落实执行。涉及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或涉及人民群众政治经济生活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在局网站、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方便公众查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面形式来信(含电文)、网上受理、电话咨询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申请,均在 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填写《宣城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办理通知单》,经领导阅示后,交相关责任科室答复,办结后《宣城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办理通知单》交办公室收存备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每年3月31日前,及时公布局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深入推进对民生工程、财政收支情况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出台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经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决算数进行全面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释公开后社会公众的疑问,妥善处理反馈的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宣城财政民生工程专题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宣城市2016年33项民生工程以及相关的政策解读,方便公众阅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了“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监管,全面公开“宣城市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二期PPP项目”、“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工程PPP项目”、“宣城市停车智能化系统PPP项目”、“宣城市宛陵路东段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宣城市阳德路PPP项目”的采购文件、实施方案等全套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专项经费、政府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起来,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