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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商务局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12 00:00 来源:宣城市商务局 字体:[ ]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将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准则,我局制定有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2010年我局通过对信息公开目录及审核报送方式等逐条审定,公开信息的条目具体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了各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更新网站相关信息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我局认真实施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统计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新闻发布事后评估制度,实施政务公开的审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有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保密规定。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过失的部门、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我局以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作风效能的重要抓手,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信息发布前能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

三、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

在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按照全市统一布置,深化信息公开力度,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做好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适时更新。严格信息公开时限,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发布信息做到内容完整、归类正确。

四、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网站信息公开栏设依申请公开的入口和办理功能,在网站信息公开栏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

五、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查

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

下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加以贯彻执行。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的力量,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