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电话:0563-301729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4690条,同比上年增长6%。深入推进“五公开”,做好决策公开和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及反馈,《宣城市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等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印发。做好会议开放,市政府47、48次常务会议上邀请企业、群众代表列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一时间制作图解并在网站、政务双微同步公开。做好决策事项落实公开,按月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向社会通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量化指标、重点项目等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公开市政府民生实事、《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做好“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完善信息关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宣传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流程。组织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邀请省内外政务公开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来宣作依申请公开工作辅导专题报告。组织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议和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培训会,选编《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与分析》,指导各地各单位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部门会商机制,重点事项组织业务部门、司法部门进行会商研判。依申请公开案件一一归档留存备查,着手建立全市依申请公开数据库,便于工作开展核查和学习交流。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5件,在受理方式上,通过信函方式申请信息公开30件,占比54.5%;通过网络申请信息公开21件,占比37.5%;当面申请4件,占比7.1%。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按规定予以答复,答复率为100%。
在答复内容上,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有8件,占比14.5%;同意依申请公开信息18件,占比32.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17件,占比31%;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6件,占比11%;告知补正信息2件,占比3.6%;不予公开2件,占比3.6%;延期答复1件,占比1.8%。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占比1.8%。
(三)政府信息管理
出台《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设置政策文件库,政务公开网首页醒目位置“宣城智搜”,强化智能搜索功能,最大程度方面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积极推进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政府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推进政务公开系统与政府服务热线、网站政民互动、网上政务服务、公文管理等系统衔接。
(四)平台建设
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完成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政务公开网进行全面改版升级。按照“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解读回应”模式设置“12345民意直通热线”、“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等特色公开专题专栏。利用新媒体扩展公开载体。利用政务双微、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打造“一网双微一通”,形成以“宣城市委政府发布”为龙头,各地各部门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公开新媒体矩阵。打造政府公报权威平台。缩短市政府公报出刊周期,由季刊调整为双月刊,增加公报刊载内容,试行统一刊登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办好公报电子版。
(五)监督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年初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提示》,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确定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压实办公室公开责任,7个县市区政务公开机构全部划转到政府办公室,市直单位办公室牵头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市公开力量得到增强。重新统计全市政务公开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编制通讯录,组建微信工作群,保证信息畅通,保障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强化监督检查。2019年组织开展4次全市政务公开测评,通过第三方测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互评互测等方式,常态化推进各地各部门公开工作开展。测评发现问题以清单形式进行通报反馈,测评活动有针对性的抽调人员参加,既完成测评,同时以测代训。强化公开网站日常监管,按月开展“拉网式”普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整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测评成绩靠后、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到市政务公开办轮训交流,每期轮训时间1周,活动开展以来,已有14个市直单位接受轮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8 |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23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78.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5 | -- | -- | 1 | -- | -- | 5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 | -- | -- | --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 | -- | 1 | -- | -- | 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 | -- | -- | -- | --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 | -- | -- | -- | --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 | -- | -- | -- | -- | 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 | -- | -- | -- | -- | 1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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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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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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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1 | -- | 1 | 8 | 2 | -- | -- | -- | 2 | 3 | -- | -- | --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政府办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公开保障力量需提升,市政务公开办统筹全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服务热线、政府公报等工作,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可以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统筹需要加强。
2020年,市政府办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抓好基础信息发布,确保政府办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二是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体系升级,做好热线领导接听“提标扩面”、热线“部门联动”、“接诉即办”,进一步擦亮宣城热线品牌。三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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