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 01- 21   10 : 34 来源 : 宣城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宣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宣城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通过领导参与在线访谈、业务骨干直播讲解税收政策等多种形式,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响应社会舆情,回应百姓关切热点。

二是全面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推行减税降费精准包保,确定全市重点对象28607户,印制《包户台账》,通过电话宣传、新媒体推送、发送短信、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全面公开,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三是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关注2019年税收重点工作和市政府委派重点项目,紧紧把握“减税降费”、“四送一服”、“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布、上报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精准扶贫等相关政策措施。

四是深化公共权力事项和运行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省局下发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严格执行7天公示制,对涉及隐私数据事前脱敏,剔除简易处罚等不公示数据,作为宣城市代表单位参与省“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

五是积极做好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是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公开。严格按照《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要求公布纳税服务相关事项,2019年度累计更新18次,共计更新241项821个业务,公布“全程网上办”清单127项676个业务、“最多跑一次”清单239项819个业务,积极宣传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救济和取得赔偿等权利,公布救济渠道和途径。

七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依照总局下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各县市区局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16个二级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总局下发《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汇编》及《政务公开实务操作指引》(内部文件),设有专人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章流程,从登记、受理、办理、答复等4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把握事项处理关键点,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市税务局外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并在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规范依申请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2019年,市局机关共收到3起政务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税收重点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根据《条例》要求,及时调整市县2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遵循便民原则,注重公开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政务公开部门负责制度,召开政务公开内容维护职责分工会,明确市属各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制作《政务公开内容维护职责分工表》(内部文件),细化各单位政务公开内容,责任到部门,部门落实到个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从上而下贯彻执行落实到位。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全市税务系统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辅导,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志专门讲解《条例》内容,配合实际工作操作,针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以分析探讨,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建立外部网站信息发布三步审核制度,通过发布部门自审、保密审查部门审核、政务公开部门审核等多环节审核,严把审核关,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问题整改反馈工作。对照考评暴露出来的问题,一一核实,找准责任部门,发掘问题原因,压实责任到人,按照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全力抓好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考评部门,公布在市政务公开平台上,不折不扣完成考评整改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17

2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5

           350.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宣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布时效性有待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指导和督促方式需完善等问题。

对照上述问题,2020年宣城税务将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宣城税务网站和宣城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在线涉税查询、政策业务咨询、网上实名办税等电子税务服务,方便纳税人获取政务公开信息,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实实在在发挥政务公开社会效能。二是加强对新《条例》和总局相关操作手册的学习,要求全市税务系统学以致用,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厘清公开职能,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59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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