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一、 总体概况
在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832 条(本单位网站1978条,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427条)。其中决策公开 9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 29 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50 条,重点领域187条,新闻发布 10条,政策解读29条,回应关切27条,监督保障47条。
其他公开渠道方面:微博发布146条,关注量4977,比去年增加211人。微信发布136条,订阅数2429,比去年增加880人。“百姓热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5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审”制。认真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关系;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严禁公号私用,以个人名义发布不当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保障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尤其加大重点领域的目录增调整,本年度我局2次修订信息公开目录。目前重点领域已经增加至20个目录,就群众关注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热点信息进行充分公开。同时利用微信微博新媒体,扩大信息传播面,提升群众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不断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我局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运行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平稳衔接。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条例》及市政府发布的各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积极派员参加全市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3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的提升等问题。2020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工夫。
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力争获得更多群众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积极做好教育体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公开,争取社会对教体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强化维护,做到权威、及时、准确发布。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做好教育体育政策信息解读服务。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