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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00:00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水利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及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加强公开工作,增加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有力促进了全市水利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市水利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申请内容非本部门掌握,通过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告知其应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按要求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政务公开等栏目,按时按要求主动发布相关信息,2019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93条,其中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269条。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我局主要负责及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市水利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市水利局信息宣传管理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对市政务公开办测评中指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及时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议题;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新条例。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局网站、微信、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活动。三是加强落实:将新条例的新要求新精神贯穿到平时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提升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与深度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此,我局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有制度更要有落实。

二是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与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政策解读积极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

三是增强互动回应、主动回应意识,提高依申请办理时效性,规范性。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培养组织、指导、协调水系统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水利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