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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00:00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36号,电话:0563-3023884)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合法、透明、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35条,其中本单位网站政务动态类信息4289条,概况类信息46条。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4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7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5条)。

其他公开渠道方面: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07条,关注量418人。“民生工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订阅数71228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上年度结转1件,本年度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2009-2018年宣城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金额、2003-2007年宣城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包括具体科目及金额)。对于2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同意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条例》《宣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建立健全严格的网站内容发布制度,完善《宣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 

(四)平台建设。根据《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适时完善《宣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信息工作确定一名局党委成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系和落实。积极参加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五)监督保障。严格对照《宣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和保密要求,公开信息遵循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方式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13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较好,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的提升。三是新媒体、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等问题。四是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减税降费、“六稳”六保专项工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的质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解读宣传财政政策的能力,让更多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财政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7项,其中市本级财政部门直收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