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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13楼,电话:0563-3024362,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2021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1594条,公开面达100%。

2.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宣城市卫生和健康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积极推进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3.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问答解读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进行宣传解读。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2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加大卫生健康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群众需求。2021年,我委共发布主动回应类内容38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转变观念,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实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做到有申请必登记、有登记必答复、有答复必归档。2021年,我委共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委明确一位委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委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梳理我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并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市政务公开办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设置,2021年,我委新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和“‘政府能力提升年’工作”五个栏目,并积极做好相关栏目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更新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保障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根据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梳理本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严格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抓落实。三是认真做好省卫生健康委、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并及时在“监督保障”栏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本部门政策解读较少,文字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本部门重大决策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形式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文字解读质量,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并继续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丰富本部门重大决策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形式,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传达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报送省反馈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及各县市区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组织各县市区根据相关评估指标做好省卫生健康委对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考评及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项评估,在省卫生健康委对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考评中,宁国市、泾县在全省排名前十,我市综合排名全省第二。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