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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间2021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1号,联系电话:0563-2710758,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发布信息910条,其中上级和本级关于金融领域的各项政策文件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8条,动态信息和政策解读2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1件,均按照要求给予答复。

)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变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召开会议学习研究《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政务公开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形成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四)政府信息管理。一加强新媒体发布。我局现存“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021年,推送信息76条,订阅用户新增63人,持续增强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最新金融部门政策法规解读信息6条,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关联阅读。其中,主动解读部门政策5负责人解读政策1及时查收受理网民留言,并交办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及时做好留言回复及跟踪,全年共办理政民互动平台网民来信9三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2021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我市“稳金融”工作情况,就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帮扶、提升金融服务、防控金融风险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化栏目设置。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新增“宣城市金融监管局政务微信平台 ”“政府能力提升年”等栏目,根据单位职能调整“行政权力”栏目设置,推进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设置科学化、合理化。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制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杜绝不实、违法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各类培训和现场整改会,主动学习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召开机关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培训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1年,市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强信息公开、强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图片、视频等类型的信息较少;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未严格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部分信息更新时间较落后。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一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增加信息公开途径;二是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三是提高各业务科室信息更新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做到信息及时高效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配合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说明。公开了2021年度市金融监管局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二是加强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信息公开。实时更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动态66,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三是加强金融审批信息公开。规范公布2021年《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拓宽服务渠道。及时准确发布金融审批信息27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