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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2021年,宣城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地震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地震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晓日路,电话:0563-2199006,邮编:24205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宣城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公开信息1814条。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公开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情况等信息。开展重大活动前发布意见征集,多方听取公众意见,共发布意见征集4期。每半年公开对照省政府对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和《宣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系统梳理并发布政府及防震减灾工作有关制度文件5份。二是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采取表格、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可读性和知晓度。聚焦“六稳”“六保”及防震减灾工作,共发布相关解读材料11篇、震情速递1000余篇,主动和互动回应热点问题10次。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定期到政务服务窗口督查指导,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张贴服务告知单、服务指南,完善格式文本资料,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服务栏,实现政务服务网络化、透明化,共对84项建设工程实施抗震设防要求审查核定。四是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发布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对情况及相关解读材料,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有奖竞答活动,2300余人参与答题。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市县联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七进”宣传活动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五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共发布脱贫攻坚信息11篇。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部门项目、招标采购等信息15条。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开展检查评估、动态调整等工作,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六是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1件,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涉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决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健全热线办理工作受理、通报、总结、节假日值班制度,定期维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政民互动市长信箱联系方式统计表》,未收到“12345”热线。加强制度执行督导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留言咨询,满意度评价全部为5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与市政务公开办对接,按照《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对目录、信息进行优化规范。加强集约化平台和政务微信、微博管理,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轮训及培训,定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排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相关资料纳入干部学习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节点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总结,通报存在的问题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努力改进问题不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