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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字体:[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现将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5条。

1)做好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本机关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公开了2021年度宣城市司法局预算,2020年度宣城市司法局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3)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重点,聚焦公共法律服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我局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5条。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多运用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我局全年共发布视频解读3条,媒体解读2条。

4)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切实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重点关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群众关心的事项,通过温馨提示主动回应相关事宜,有效的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及时更新了宣城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指南,更新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明确了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示了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发布了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2021年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向申请人公开信息1件,依法不予公开1件2021年度我局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予以维持,当事人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经宣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全面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年底前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市级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机关3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

5、监督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通报,按要求积极整改,并及时发布整改情况,在监督保障专栏发布本单位相关政策措施、进展成效等信息,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考核自查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认识尚需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举措,需要继续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二是领导仍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覆盖了机关的全面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到全面准确。

2022年,局办公室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局机关政务信息的制作、发布、审批等全流程进行规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效提升,信息发布全面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