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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0:0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政务公开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电话:0563-301729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39万条,月平均发布信息1253条,同比增长20.9%。图解市政府常务会议15期。一是做好规划领域信息公开,重新梳理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栏目,设置“五年规划纲要”目录,集中发布市、县两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解读,归集整理历史规划信息。二是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对照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专题和目录,组织发布方案落实情况。三是做好“双招双引”信息公开。制作上线“双招双引”专题,集中发布招商工作、人才工作、政策文件、工作成效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宣城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共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58件,代表市政府应对后续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处理往年延续的二审诉讼案件4件,全部做到“按期答复、依法维持”,维护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保留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6件,废止40件、修改5件、宣布失效3件,做到底数清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021年新设计上线“市政府规章库”、“政策文件库”、“宣城市规划蓝图”、“双招双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信息发布专题,优化完善“政策速递员”等往期专题,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办好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平台,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2021年编印市政府公报12期。发挥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作用,2021年组织开展市直单位新闻发布会52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城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统筹安排、联动部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继续开展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轮训工作,提升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全年开展轮训活动3期。三是加强监督考评,开展月度网上测评巡查,改变过去第三方测评模式,月度测评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自行实施,有利于统一测评尺度,更好发挥测评导向作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议,2021年未收到投诉举报电话、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5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6

(七)总计

 51

 0

 0

 0

 0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所提升,但对照新目标新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发布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方面较多依赖图片解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力量,提升工作效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行动,强化源头解读材料把关,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指导,指导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开展高质量多形式解读政策。强化公开平台整合联通,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