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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14:45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电话:0563-301729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实。共发布政策文件6154件,包含地方性法规11件,政府规章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863件。以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涉企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规程”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涉企信息,方便企业精准查询。新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进展信息。以公开保障民生。建立就业、社保、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20余个发布专栏,分类发布相关民生信息,方便群众精准查询。2024年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万条,点击量90998020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21000条,严格按规范目录、范例做好标准化公开。继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前已公开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主体共252个,2024年新增主体31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机制。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附答复模板和案例,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办理。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指导各单位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涉访、涉诉、涉征迁类申请,广泛收集资料、主动沟通协调,谨慎规范答复。便民服务。对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职责范围事项,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基础上,除按规定告知获取渠道外,主动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尽可能便民、利民,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2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668件,其中市政府连续9年保持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零败议零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压实各级各单位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完善公开过程中信息梳理。优化网站信息公开检索条件,根据不同领域对信息进行主题分类,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建设,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严格公开后信息巡查清理。开展已公开信息安全风险监测,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2024年清理历史信息8万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门户网站。新建、改版信息公开专题,谋划公开特色版块,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优化政务新媒体,对关注度低、影响力低、原创率低的账号予以清理整合,全年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56个。优化政府公报。方便公众查阅,将政府公报由按季发布调整为按月发布,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

(五)监督保障情况。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市政府主常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出席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省公开会议精神整改提升压茬推进。 按月开展公开测评,做到所有单位、领域、版块、栏目一轮测评全覆盖。测评反馈问题,按照部署、整改、复测、再整改,做到举一反三闭环管理。客观评估科学推进。委托社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服务,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优势,帮助我市发现短板、分析趋势性变化,形成评估报告,呈报市政府领导,做到依靠不依赖。2024年全市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

1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0

136

8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4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3842

行政强制

65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2

3

0

0

6

0

6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6

0

0

0

1

0

3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0

1

0

0

0

0

1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7

1

0

0

5

0

16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642

2

0

0

6

0

6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1

0

0

0

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8

 9

 3

 1

41

6

 0

2

0

8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奋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上对新形势政务公开研究不够,在把握中办国办、升为省政府关于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入。二是实践推进中及时创新总结力度不够,创新引领、典型推广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工作成效上受众的获得感不够,公开质效仍需提升。

(二)改进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学习领会贯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制定完善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和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查机制”,按照目录规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已公开信息风险排查

二是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探索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公众需求,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推送相关政务信息,提供差异化的信息发布和解读服务,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是优化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推动全媒体政务公开除传统的政府网站,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直播、在线访谈、互动问答等形式,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让公众能够直接参与和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筑牢信息安全底线。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完善信息审查发布“三级审核制”,明确各单位信息制作人员、公开机构负责人员、单位分管领导三个环节审查责任及审查程序、任务、要求,探索信息发布登记归档制度。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11条”,对涉密、涉隐私等不同类型信息,明确要求不予公开,守牢政务公开安全底线。组织实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排查清理活动,在日常巡查基础上,进一步集中清理政务公开栏目下无关、无效、不需要长期保留及负面清单信息,2024年共清理历史信息8万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