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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1号,联系电话:0563-2710758,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委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发布信息56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条。围绕国资监管核心职能,重点加大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企业经济运行、考核与分配、社会责任履行等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全链条管理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度我委没有收到和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务公开要求,健全信息发布、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安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完善分类导航,做到界面友好、内容清晰、便于获取,切实提升信息服务的实效性和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据相关制度要求,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评估和优化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围绕工作推进、重点领域等栏目,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公开质量。完善栏目设置与内容发布,着力强化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监督保障
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健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专人落实”的工作体系,细化公开责任清单,确保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高度重视并主动接受考核评估与社会监督,针对市政府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认领、及时改进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精准性有待提升,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的流程衔接有时不够顺畅,时效性管理需持续加强等。
针对上述不足,我委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管理。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信息产生、审核、公开等各环节的职责和时限要求。二是加强培训交流,落实监督通报。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或工作交流会,强化全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等进行内部监督和提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委及时更新所监管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信息4条、企业改革重组信息1条、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4条;季度更新所监管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信息4条;年度更新所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1条、国有资产统计情况1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