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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603-0024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6〕69号
发布日期: 2016-03-25 成文日期: 2016-03-25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003244967/201603-0024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6〕69号
发布日期: 2016-03-25
成文日期: 2016-03-25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4日

 

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宣城市2016年“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工作,进一步规范夜市管理,丰富市民夜市生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指导,以打造具有宣城特色的夜市品牌为目标,坚持建设与治理同步、管理与规范并进,构建夜市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一个整洁、宁静、有序的夜市发展环境。

二、搬迁对象

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

三、搬迁地点

宣城星隆国际广场。

四、实施步骤

搬迁工作期限为2016年3月至5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和考察阶段(3月中旬前)。

1.开展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登记造册,合理安排搬迁入驻时间节点。督促星隆国际商管公司制定搬迁优惠政策和奖励条件。(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制定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确定工作时限,拟定搬迁通告。(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对星隆国际广场夜市规划布局、建筑风格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优化设计和建筑方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协同单位:市环保局、市燃气公司等)

4.组织木直街有意愿的餐饮经营户到芜湖星隆国际夜市一条街进行考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宣州区政府、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等)

(二)动员和施工阶段(3月下旬至5月上旬)。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同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等)

2.发放《致木直街夜市饮食摊点经营户的一封信》,召开木直街夜市餐饮经营户代表座谈会,加强沟通和交流。(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宣州区政府;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3.推进“星隆夜市”一条街建设,加快水、电、燃气、消防、排烟、排污等各项工程建设,做好全面调试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监管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燃气公司等)

(三)搬迁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5月25日)。

1.启动搬迁工作,相关部门全程做好搬迁保障和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发生纠纷,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宣州区政府;协同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

2.搬迁阶段确保进出口道路畅通,场内卫生整洁,营造现场入驻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入驻和巩固阶段(5月26日以后)。

1.督促星隆国际与经营户及时签订入驻租赁合同。(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市直相关单位加大木直街日常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小餐饮经营“回潮”现象。(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

3.加强星隆国际夜市日常管理,建立夜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具有宣城特色的夜市一条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同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

五、职责分工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做好木直街夜市搬迁工作,拟定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外出考察;对夜市经营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夜市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监管,杜绝饮食类摊点向木直街“回潮”。市委宣传部负责木直街夜市搬迁工作的舆论宣传。宣州区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木直街夜市餐饮类摊点搬迁和经营户思想稳定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进夜市特色街的建设,规范夜市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做好星隆广场夜市设计方案的审核把关。市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类夜市经营户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经营户办理从业许可证,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的经营户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夜市经营户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指导星隆国际夜市落实各项环境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星隆国际商管公司保持星隆国际夜市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对无理阻挠夜市搬迁工作的人员予以劝导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市消防部门负责对夜市消防安全开展专项督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整改和依法查处。市燃气公司负责对入驻经营户用气安全进行检查指导,对不符合用气安全的经营户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到位。星隆商管公司负责夜市建设与入驻后的日常管理,督促经营户办理健康证明;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出台相关搬迁奖励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木直街夜市饮食类摊点搬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搬迁工作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木直街夜市饮食类摊点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宣州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商务、城乡规划、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环保、公安、消防、燃气公司、星隆商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抽调专人负责夜市搬迁工作的日常协调对接,确保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按时、稳妥、有序完成夜市搬迁工作。

附件:木直街夜市饮食类摊点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木直街夜市饮食类摊点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黎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陈寅(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斌(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刘维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孙国梁(宣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张官群(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调研员)

曹晓峰(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戴来永(市公安局副局长、宣州公安分局局长)

方  刚(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章传跃(市环保局副局长)

荀名耀(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江政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明春(市消防支队处长)

徐向全(市燃气公司总工程师)

赵俊明(星隆商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江政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玉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