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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政务公开反馈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9 00:00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字体:[ ]

   为更好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反馈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对外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意见簿,对外公布投诉电话2710758,多渠道广泛求征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