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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震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5 00:00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宣城市地震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宣城市地震局办公室。通信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39号,邮政编码:242000,联系电话:0563-2199006,传真号码:0563-3022148,电子信箱:xcsdzj@163.com,办公时间:工作日。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附后)。《申请表》可以在市地震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