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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宣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06 00:00 来源:宣城市商务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商务领域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细则的方案。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机关各科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起草市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回。(机关各科室落实)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研究建立并逐步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办公室牵头落实)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有关科室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机关各科室落实)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2017年10月份前,机关各科室要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10月底前,应全面完成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机关各科室落实,办公室汇总发布)

  (四)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每年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机关各科室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12月底前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整改情况定期抽查,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机关各科室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

  (一)做好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要围绕市政府重大政策法规、规划方案和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参加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政府发布重大政策,涉及我局内容的要进行权威解读。我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可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对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我局重大政策性文件,起草文件牵头科室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及材料,并抓好落实。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机关各科室会同办公室落实)

  (二)充分运用多种解读平台和方式。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我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机关各司局会同宣教司、办公厅落实)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我局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牵头科室是政务舆情回应主体,办公室积极配合协调。(机关各科室会同办公室落实)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了解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对涉及商务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主流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机关各科室会同办公室落实)

  (三)做好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机关各科室会同办公室落实)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办公室会同机关各科室落实)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网站绩效评估活动,推动网站规范建设发展。办公室是局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监督管理。加强与网信、编制、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监管。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立足发挥我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办公室会同机关各科室落实)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以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围绕商务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机关各科室落实)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涉及相关内容的科室落实)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商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会同机关有关科室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机关各科室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理顺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与其他部门共同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部门间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机关各科室会同办公室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增强基层信息公开水平。(办公室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情况及年度检查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