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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字体:[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切实发挥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一、深化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提升网上办理深度

    紧紧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省厅“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不断丰富网上办事事项,能够网上办理的一律网上办,逐步实现全业务覆盖、全窗口上线、全流程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基础作用,加强对人员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2018年,依托省厅“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完成“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在旅店业、网吧等业务场景使用;依托市政府社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户政治安、交管等各类电子证照建设。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科信科、行政审批科、治安支队、刑侦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开发区分局。

    二、扎实推进 “五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警务”

   (一)在办文过程中落实“五公开”。

    围绕公安工作,在部门办文办会程序中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属性确定和决策制定、执行过程及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操作规程,形成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各地各单位。

   (二)切实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情况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作用,根据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需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文件,决策前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决策后做好宣传解读,认真做好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将执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对决策效果和执行结果的监督。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各地各单位。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责任单位:市局警保处、政治部、法制支队、宣传科、情指中心。

    三、强化政策解读,助推政策落地生根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解读编写、审签、发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灵活运用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持续提高形象化、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材料比重,全面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解疑释惑,使政策内涵透明,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

    责任单位:各单位。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提高各部门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回应速度和效果,引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灵活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两会”、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责任单位:宣传科、网安支队、情指中心,各县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开发区分局。

    五、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一)加强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市局政务公开办是本级公安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的监督和管理,栏目的设置要着眼于简洁、科学、有效,搭建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布平台;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宣传科,各地各单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夯实工作推进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及时对外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针对日常监测和年底考核中发现的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8年底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二)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市局政务公开办要定期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督察,特别是加大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做好问题反馈和整改提升,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